| 项目编号 | 350201N2025J027 |
|---|---|
| 项目名称 | 厦门市妇幼保健院镇海院区三号楼1楼商铺2便利店 |
| 资产类别 | 房产 |
| 转让方名称 | 厦门市妇幼保健院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 挂牌价格 | 1,573,274.04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10 |
| 挂牌日期 | 2025-12-11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转让说明事项 | 一、请仔细阅读本公告所有附件材料,包括不限于: 1、《竞价协议书》;2、《竞价清单》;3、《租赁合同》样稿。 二、竞价申请: 本次项目采用线上报名,报名人需登录可信身份认证管理平台(http://***/web/ 三、其他事项: 1、厦门市妇幼保健院镇海院区三号楼1楼商铺2,建筑面积74平方米(以委托人测定的建筑面积为准),经营范围设定为便利店,不得经营现场加工(特别是明火加工)的物品和食品。未经委托人同意,最终竞得人不得更改经营范围及项目。商铺经营时间:24小时。 2、店铺租期为三年,第二年起年租金按5%逐年递增。 3、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每季度缴纳一次,先缴后用,下一季度租金应于上一季度期满前10日内缴清。 4、水费、照明电费、中央空调电费、垃圾处理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由最终竞得人负责缴纳。 5、履约保证金:最终竞得人须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14个工作日内,向委托人缴纳第一年中标租金的10%作为租赁期间的履约保证金; 6、店铺自移交之日开始计算租金,无免租装修期。 7、最终竞得人须于合同签订之日起办理《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手续及食品经营许可等,所登记商铺名称须先经委托人审核同意。不得无证经营,委托人应向最终竞得人提供符合办理营业执照的材料。 8、租赁期满后,最终竞得人所进行的所有与店面配套的固定装修全部无偿归委托人所有,最终竞得人不得破坏或拆走。可动产由最终中标自行处理,委托人不予折价接收或强制下一承租人接收。 9、医院店铺严格禁止经营项目:严禁出售爱婴医院禁止的产品或提供相关产品服务,严禁出售三无产品,严禁出售消毒用品、医疗器械、药品、烟酒、吸烟工具、鞭炮、奶粉及奶瓶等爱婴用品、管制刀具以及上级部门检查后严禁出售的商品,严禁出售现场动锅加工的食品,严禁出售其他不符合医院规定要求的产品。 四、其他未尽事宜,请详见本公告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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