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莲县水质提升工程一期EPC项目(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五莲县水质提升工程一期EPC项目(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山东峰泽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五莲县水质提升工程一期EPC项目。
2.2、项目概况:该项目拟于五莲县辖区内建设污水治理工程及供水提质工程,其中,污水治理工程规划改造6座污水处理厂及新建132处污水处理系统,并配套建设污水管网1465.2km;供水提质工程规划改造2座供水厂,项目建成后可实现污水处理规模5.5万m3/d,供水规模3.6万m3/d。
2.3、招标范围:五莲县水质提升工程一期EPC项目的工程设计及审批、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竣工检测、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保修;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所有申报、审批等相关手续的办理。负责在整个过程中履行工程总承包管理及实施的责任义务,须确保设计方案的深化设计及最终工程交付成果符合国家及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和规范,且不低于约定的本工程建设标准。报建报批工作等手续办理及相关协调工作。EPC总承包范围内从项目方案设计开始直至完工验收交付使用的所有建设许可报建报批工作等手续办理及相关协调工作。
2.4、建设地点:五莲县。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计划工期:90历天;
2.7、计划投资额:40112.6万元。
2.8、质量要求:合格。
2.9、承包方式: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给排水设计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本工程履职期间不得担任其他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职业资格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施工企业,请于2025年07月01-2025年07月07 08:30-11:30、14:30-18:00(北京,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明
电话:13611219639
邮箱:hezuozhaobiao@ 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