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潮州市韩东新城防洪综合整治二期工程已由潮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潮州市韩东新城防洪综合整治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潮发改农【2017】22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017-445102-76-01-813367。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市财政统筹解决。招标人为潮州市政府项目建设中心。该项目为“百千万工程”项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堤围工程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潮州市湘桥区
2.2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一)潮州市韩东新城防洪综合整治二期工程建设规模为:①河道整治6.98km。其中:堤围加固12.453km(东厢堤4.141km;社光围2.127km;卧石围1.295km;黄金塘围3.285km;六亩围1.605km);②疏浚河道6.98km,重建或加固穿堤涵闸9座,改建电灌站1座;③新建跨河建筑物2座,改造人行水漫桥一座;④新建城市绿道12.002km,新建防汛路11.175km,配套新建景观桥1座;⑤打造两岸景观节点4处,面积338873m2;⑥配套新建防汛仓库及管理房500m2。工程估算总投资按121586.18万元控制。
(二)本次进行招标的堤围工程工程建设规模为:①整治北溪首段两岸5条堤围 12.283km,其中东厢堤北溪段(埔涵村~磷溪大桥)4.136km、社光围 2.00km、卧石围1.286km、黄金塘围(鸡笼山~六亩闸)3.268km 和六亩围(六亩闸~磷溪大桥)1.593km。;②河道削滩工程涉及河道长度约 6.98km,主要措施是对局部河漫滩进行整理,对明显淤积且狭窄的河滩进行削滩,防止河槽被过度冲刷,使河道相对平顺,利于行洪;③重建穿堤涵闸卧石上涵闸、卧石下涵闸、黄金塘尾穿堤涵闸、温湖口排水闸、六亩排水闸等5座涵闸;加固改造社光下涵闸、桥东污水厂排水闸、黄金塘排水闸等3座涵闸;改建社光抽水灌溉泵站1座;穿堤涵管改造或重建共11处。④工程任务为防洪、排涝。通过对东厢堤北溪段、社光围、卧石围、黄金塘围和六亩围等 5 处堤围进行达标加固,消除工程存在的险情和隐患,提高河道行洪能力,使一河两岸达堤防防洪标准为30年一遇(堤库结合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
2.3 招标范围:
建设内容:①整治北溪首段两岸5条堤围 12.283km,其中东厢堤北溪段(埔涵村~磷溪大桥)4.136km、社光围 2.00km、卧石围1.286km、黄金塘围(鸡笼山~六亩闸)3.268km 和六亩围(六亩闸~磷溪大桥)1.593km。;②河道削滩工程涉及河道长度约 6.98km,主要措施是对局部河漫滩进行整理,对明显淤积且狭窄的河滩进行削滩,防止河槽被过度冲刷,使河道相对平顺,利于行洪;③重建穿堤涵闸卧石上涵闸、卧石下涵闸、黄金塘尾穿堤涵闸、温湖口排水闸、六亩排水闸等5座涵闸;加固改造社光下涵闸、桥东污水厂排水闸、黄金塘排水闸等3座涵闸;改建社光抽水灌溉泵站1座;穿堤涵管改造或重建共11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招标人提供的经审查合格的工程勘察报告、施工图纸,经审核的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等有关资料说明。
工程等别和标准:堤围整治工程防洪标准为30年一遇(堤库结合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堤防级别为2级。重建涵闸、提水灌溉泵站主要建筑物为2级设计,次要建筑物为3级。
2.4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135543926.18 元(其中水利部分含税安全生产措施费3094395.92元,房建部分含税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523536.03元,含税暂估价19516429.58元,结算时按实调整)暂估价、安全生产措施费、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不参与价格竞争。
备注:根据市政府《关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改革的若干规定(试行)》(潮府规[2021]7 号) 第十六条“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设置材料、设备暂估价的,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人公布的金额填报,暂估价不作为结算依据。材料、设备的暂估价达到法定应当招标限额的,中标后由建设单位提出技术标准和最高限价,明确施工配合费并把施工配合费列入最高限价中,由总承包单位在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中标单位以分包单位名义与总承包单位签订合同,履行分包单位的权利和义务。
属于承包人自行采购的主要材料、设备,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相应的质量要求。
第十七条“采用工程量清单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无法提供专业工程的图纸或者工程量清单的,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暂估该部分工程的造价,并明确暂估价部分工程的定价方法或者结算原则。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暂估价不能超过本工程按照图纸计算的建安工程造价的15%,实际价格按 照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相应规定确定。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人公布的暂估价填报,不作为结算依据。该部分工程预算价超过招标文件 中所列的专业工程暂估价且达到公开招标金额的,招标人应当进入交易中心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重新 确定该部分工程的承包人,否则视为规避招标。
2.5 计划施工工期:28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合同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2.6 本项目只设一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有效资质的施工企业。
3.2 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有效资格并注册在本单位,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未经招标人同意,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更换;需提供近三个月(含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当月或上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若投标单位因当地社保政策无法提供近三个月(含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当月或上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投标单位可依据当地社保政策提交可提供的最近三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并提供社保部门的相关规定文件或社保部门网站的相关公告网页截图等作为佐证资料。)
3.3 投标人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经营中无因 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受到行政处罚或立案调查。
3.4 已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登记,且在该系统中没有出现经营异常名录或经营异常信息已移出,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 之日起倒算)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不良记录。
3.5 投标人没有在“信用中国 ”网站(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评审时以投标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评审专家在“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6 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均没有行贿 犯罪记录的。
3.7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 责人任命确认书》签字确认(项目技术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3.8 凡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网址:https://scjg.mwr.gov.cn/)和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网址:http://210.76.74.108)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9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8月28 日 9 时 30 分前登录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网(www.czggzy.com)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投标截止时间以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系统公布的时间为准(系统操作详见《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评定分离交易系统使用指南(2021版)--投标人》,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 0768-2393020)。
4.2 请投标人报名后密切留意系统中项目发出的补充文件、澄清、答疑与本工程相关的信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8月 28日 9 时 30 分。
5.2 网上递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数字签名。
(详细操作方式见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czggzy.com)首页-资料下载-工程交易-“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评定分离交易系统使用指南(2021版)--投标人 ”,咨询电话 0768-2393020)。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本项目完全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及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应在投标文件中署明联系电话。开标时各投标人如收到短信通知须凭 CA 数字证书登录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等候开标解密,开标解密完毕各投标人需在网上开标大厅确认开标结果;如有异议,投标人需在开标后30分钟内通过网上开标大厅提出;如开标后30分钟内未做确认,也未提出异议,则视同默认开标结果。
5.4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同时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及一套纸质版的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份数要求正本一份,副本五份;副本可以是正本盖章、签字后的复印件),纸质版投标文件需与电子版投标文件一致。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澄清、更改,在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7.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潮州市水务局
地址:潮州市枫春南路吉园街 1 号
电话:0768-2352127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潮州市政府项目建设中心
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南建设大厦 3 楼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名:
联系人:龚工
电话: 0768-2393053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穗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83号304、306、308房(仅限办公用途)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名:
联系人:佃工
电话:13600121972
2025年8月5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