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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港供应链金融服务与监管系统采购公告

苏州市 竞争性磋商 202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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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苏州港供应链金融服务与监管系统 JSZC-320585-JZCG-C2025-0128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11-25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85-JZCG-C2025-0128 

项目名称:苏州港供应链金融服务与监管系统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8.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48万元 

采购需求:

系统以“四流合一”为核心设计理念,整合供应链全链条数据资源,构建覆盖贸易全流程的数字化服务体系,具体功能如下:

1.供应链金融服务功能。一是授信服务,基于贸易商的历史交易数据、货物质押情况及企业基础信息,通过与金融服务机构系统对接,快速生成预授信额度,实现“一键预审”;二是全流程线上操作。支持开证申请、货物质押等业务的线上办理,电子单据实时流转,提升效率;三是担保服务对接。引入担保企业,形成多元化的担保服务供给体系。可直接通过系统在线提交担保申请,上传企业基本信息、贸易合同、系统溯源数据等相关资料,实现申请材料的一键提交与自动核验。系统将申请信息同步推送至合作担保企业,担保企业依托系统沉淀的货物数据、交易记录和金融服务机构的审批结果等可信信息,快速完成风险评估与资质审核,大幅简化增信流程。

2.供应链货物监管功能。构建“数字化监管+智能化预警”的立体防控体系。一是系统对接码头的智能闸口、海关放行数据、堆场监控、船舶作业系统、进出场货物预约系统,形成可视化库存看板,监管单位可远程核查货物状态;二是设置多级风险预警阈值——当货物库存低于安全线、出库或出现异常移动、出库木材品质存在参差以及货物市场价值接近保证金安全线时,系统自动向金融服务机构、监管单位及担保单位发送预警信息,并触发冻结提货、追加保证金、人工核查等应急响应机制。

3.线上交易功能。搭建大宗贸易的线上交易平台,整合供需两端资源。卖方可在系统选择在场货物的相关信息发布;买方通过平台浏览货物详情,基于溯源数据与监管信息判断货物价值,直接下单采购。针对港口积压库存,通过该功能盘活闲置资产,为贸易商提供库存消化渠道,为金融服务机构提供风险闭环渠道,提升资金周转效率和安全保障。

具体内容及要求以采购文件项目需求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建设工期为18个月。合同签订后的9个月内完成软件系统研发和联调测试,交付上线试运行。系统上线后,中标方需在1个月内完成外部系统的对接、数据汇聚、数据治理以及数据标准化入库工作,由采购单位组织项目验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响应活动(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

4、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文件规定,采购人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苏采云系统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11-25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5-11-25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太仓市开标室一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完成电子投标,请供应商在参加投标活动前办理好CA数字证书申领及电子签章等操作。

2、响应人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要参与的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响应人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响应人开标时无需到开标现场进行解密,采取网上开标大厅解密电子响应文件,响应人远程解密要求如下:

1)响应人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远程解密,解密的CA数字证书与生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时的CA数字证书需为同一个CA数字证书,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响应人自行负责。

2)响应人登录苏采云系统,点击开标大厅,选择开标项目,完成不见面开标流程。

3)响应截止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解密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间为15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不参与后续磋商流程。

4)在开标、评标过程中响应单位代表须在网上不见面开标系统中保持在线状态,以应对可能发生的澄清、说明等回复,由于响应单位代表不在线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响应人自行承担。

4、有关苏采云系统驱动安装,登录苏州政府采购网,点击页面底部苏采云图标,进入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点击“驱动下载”,下载“政务CA、方正签章控件驱动安装包及安装说明”文件,按要求安装驱动。

5、有关供应商注册、报名、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不见面开标及其他注意事项登录苏州政府采购网,在“下载中心”栏目下载“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查阅。

6、有关办理CA数字申领及电子签章事项,登录苏州政府采购网,点击页面底部苏采云图标,进入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下载“新CA办理指南”文件查阅。

7、有关电子投标制作技术疑问,请咨询苏采云软件公司客服:18261002950、0512-69820854、0519-86722802

8、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53512539

9、本次磋商保证金:本项目无须缴纳响应保证金。

10、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中标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情请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

11、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依据《关于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苏财购〔2023〕150号),中标供应商可通过江苏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综合服务平台”线上办理履约保函(保险)。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江苏太仓港口管理委员会

单位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太仓市港区北环路8号港务大楼

联系人:张亮

联系电话:0512-53186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

单位地址:太仓市县府东街99号

联系人:冯晔

联系电话:0512-538906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晔

电话:0512-53890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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