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全区艰苦边远地区公安(铁路)民辅警、教职工、戍边民警、消防员提供远程诊疗诊疗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0月13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5]20187号
项目名称:全区艰苦边远地区公安(铁路)民辅警、教职工、戍边民警、消防员提供远程诊疗诊疗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7813344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全区艰苦边远地区公安(铁路)民辅警、教职工、戍边民警、消防员提供远程诊疗诊疗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7813344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1.人工智能+诊疗: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动“人工智能+”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加快人工智能技术与医疗服务深度融合,重点突破远程诊疗、慢性病管理、健康管理等场景技术瓶颈,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和偏远地区延伸”的战略部署,针对特殊职工群体工作地域偏远、环境艰苦、医疗资源匮乏、慢性病高发、日常就诊不便等现状,为切实落实“人工智能+”在医疗领域的便民惠民要求,现拟通过采购覆盖面广、行业评价高、质量稳定和售后服务优质的远程视频即时医疗服务,依托人工智能技术赋能远程医疗场景,为特殊职工群体提供专家远程会诊、在线问诊、常见病及慢性病智能指导与管理等即时医疗服务,同步建立动态健康档案、开通重特大病专家绿色通道、提供心理咨询等延伸服务,最大限度缓解特殊职工群体“看病难、看专家更难”的现实困境,助力实现优质医疗资源的跨区域高效配置与服务普惠,详细需求见招标文件服务需求。
2.需联系慈善机构、公益组织或爱心企业提供社会捐赠,社会捐赠应达到 1:1。
3.捐赠主体资质及捐赠形式:捐赠主体应为合法注册的慈善机构、公益组织或爱心企业,需提供资质证明(如《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证书》)。捐赠形式包括资金、医疗设备、药品、健康服务资源等,需与医疗健康领域相关,并提供书面证明(如捐赠协议、发票、物资清单等)。
4.捐赠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内,中标方需提交捐赠计划(包括捐赠主体、形式、时间表),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执行;服务开通后6个月内,完成至少50%的捐赠;项目结束前,完成全部捐赠并提交验收证明(如捐赠协议、发票、物资签收单等);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服务开通之日起 12个月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符合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其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100.00%的服务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评审时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22日至2025年09月29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E5%9C%A8%E7%BA%BF%E7%94%B3%E8%AF%B7%E8%8E%B7%E5%8F%96%E9%87%87%E8%B4%AD%E6%96%87%E4%BB%B6%EF%BC%88%E8%BF%9B%E5%85%A5%E2%80%9C%E9%A1%B9%E7%9B%AE%E9%87%87%E8%B4%AD%E2%80%9D%E5%BA%94%E7%94%A8%EF%BC%8C%E5%9C%A8%E8%8E%B7%E5%8F%96%E9%87%87%E8%B4%AD%E6%96%87%E4%BB%B6%E8%8F%9C%E5%8D%95%E4%B8%AD%E9%80%89%E6%8B%A9%E9%A1%B9%E7%9B%AE%EF%BC%8C%E7%94%B3%E8%AF%B7%E8%8E%B7%E5%8F%96%E9%87%87%E8%B4%AD%E6%96%87%E4%BB%B6%EF%BC%89%EF%BC%8C%E6%88%96%E8%80%85%E7%82%B9%E5%87%BB%E9%87%87%E8%B4%AD%E5%85%AC%E5%91%8A%E5%BA%95%E9%83%A8%E6%BD%9C%E5%9C%A8%E4%BE%9B%E5%BA%94%E5%95%86%E2%80%9C%E8%8E%B7%E5%8F%96%E9%87%87%E8%B4%AD%E6%96%87%E4%BB%B6%E2%80%9D%EF%BC%8C%E9%A1%B5%E9%9D%A2%E8%B7%B3%E8%BD%AC%E5%90%8E%E7%99%BB%E9%99%86%EF%BC%8C%E7%9B%B4%E6%8E%A5%E8%8E%B7%E5%8F%96%E9%87%87%E8%B4%AD%E6%96%87%E4%BB%B6%E3%80%82%3C/p%3E%3Cp%3E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3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3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EF%BC%8C%E8%BF%9B%E5%85%A5%E2%80%9C%E9%A1%B9%E7%9B%AE%E9%87%87%E8%B4%AD-%E5%BC%80%E6%A0%87%E8%AF%84%E6%A0%87-%E5%8F%B3%E8%BE%B9%E9%80%89%E6%8B%A9%E5%AF%B9%E5%BA%94%E9%A1%B9%E7%9B%AE%E7%82%B9%E5%87%BB%E2%80%9C%E8%BF%9B%E5%85%A5%E9%A1%B9%E7%9B%AE%E2%80%9D%E8%BF%9B%E5%85%A5%E5%BC%80%E6%A0%87%E5%A4%A7%E5%8E%85%E3%80%82%3C/p%3E%3C/div%3E%3Cp%3E%3Cstrong%3E%E4%BA%94%E3%80%81%E5%85%AC%E5%91%8A%E6%9C%9F%E9%99%90%3C/strong%3E%3C/p%3E%3Cp%3E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总工会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民主路326号
联系方式:181991152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拓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898号万科中央公园S6栋5层
联系方式:175998168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娆扎
电 话:17599816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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