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秀钟乡红色美丽和美新村农文旅融合产业项目 (项目名称)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
招标人 | 剑阁县秀钟乡人民政府 |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 | 批复文号 | 剑发改发〔2025〕86号 | ||||
建设地点 | 广元市剑阁县 | ||||||
建设规模及内容 | 修缮改造青岭村大路河红军街整体房屋建筑214平方米;红军墓周边环境整治833平方米、新建石刻标语25座;新建步游道约2200米及过水桥一处;修缮红军戏楼一座约90平方米、戏楼广场约530平方米;新建青石引水渠103米及八角井一处、维修改造祭奠广场1000平方米及相关附属工程、智慧农业数字化平台建设等。; | ||||||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725.0 | ||||||
类似业绩 | 市政(不含城市轨道)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
代理范围 | 本项目范围内的所有招标代理 | ||||||
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0.0 勘察:0.0; 设计 :0.0; 监理 :0.0; 施工:0.0; 货物:0.0; 设备 :0.0; 其他:0.0 | ||||||
计划招标时间 | 2025-06-27 00:00至2025-07-01 23:59 | ||||||
比选报名时间 | 2025-06-27 00:00至2025-07-01 23:59 | ||||||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1、拟任本项目负责人和主要专职技术人员中至少有一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方章(提供工程类注册信息一致的《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上查询截图)及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招投标专业,提供有效可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备案表二维码无法进行扫描查询的视为无效),其余人员具有招标从业人员章。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本单位近6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2、申请人近三年已完成至少5个招标代理业绩(提供代理合同复印件、招标公告及评标结果公示网页截图)。3、本项目参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标准下浮 20% 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4、各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报名截止时间前将以上资料发送至邮箱:751456610@qq.com;招标人将对收到的资料进行审查。 | ||||||
联系人 | 何先生 | 联系电话 | 0839-655620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