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5FSCG25D01G0157、FS34082520250299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太湖县林业局采购森林防火人工智能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招标文件技术参数第3项“侦察无人机”参数调整如下:
原技术参数:
| 序号 | 货物名称 | 技术参数及要求 | 数量 (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为核心产品 | 备注 |
| 3 | 侦察无人机 | 1、最大起飞重量:≤1430g; 2、折叠后尺寸(长*宽*高):≤261*114*139mm; 3、对角线轴距:≤440 mm; 4、最大信号有效距离(无干扰、无遮挡)≥25km; 5、★最长飞行时间:≥49分钟; 6、具有长焦可见光、中长焦可见光、广角可见光和红外热成像相机。 7、可见光相机有效像素≥4800万; 8、★能自动识别人、车、船目标、数量并可进行报警; 9、可见光相机变焦倍数:不低于112倍; 10、红外传感器分辨率:≥640*512;支持28倍数码变焦;支持点测温和区域测温; 11、激光测距模块最远正入射量程≥1800m; 12、地面站显示器应采用触摸屏,屏幕显示分辨率≥1920*1080p、显示器亮度≥1400尼特。 13、电池容量≥6741毫安时。 14、配备喊话器探照灯。 15.中标后提供不少于一年的飞行保险服务(包括机身损失险、第三方责任险,无人机机身在保额内不限次数免费维修或置换,第三方责任险保额≥100万)。 16、建立无人机飞行视频数据系统平台,并将本次采购的无人机的所有信息接入该平台,同时提供该平台数据输出端口,接入“太湖县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系统(监测预警系统)”。 注:参数中标“★”参数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后供货环节提供由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并加盖(或带有)CMA标志的检验检测报告扫描件或影印件。 | 13套 | 工业 | 否 | |
调整后技术参数:
| 序号 | 货物名称 | 技术参数及要求 | 数量 (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为核心产品 | 备注 |
| 3 | 侦察无人机 | 1、最大起飞重量:≤1430g; 2、折叠后尺寸(长*宽*高):≤261*114*139mm; 3、对角线轴距:≤440 mm; 4、最大信号有效距离(无干扰、无遮挡)≥25km; 5、★最长飞行时间:≥49分钟; 6、具有长焦可见光、中长焦可见光、广角可见光和红外热成像相机。 7、可见光相机有效像素≥4800万; 8、★能自动识别人、车、船目标、数量并可进行报警; 9、可见光相机变焦倍数:不低于112倍; 10、红外传感器分辨率:≥640*512;支持28倍数码变焦;支持点测温和区域测温; 11、激光测距模块最远正入射量程≥1800m; 12、地面站显示器应采用触摸屏,屏幕显示分辨率≥1920*1080p、显示器亮度≥1400尼特。 13、电池容量≥6741毫安时,单机配置4块电池。 14、配备喊话器探照灯。 15.中标后提供不少于一年的飞行保险服务(包括机身损失险、第三方责任险,无人机机身在保额内不限次数免费维修或置换,第三方责任险保额≥100万)。 16、建立无人机飞行视频数据系统平台,并将本次采购的无人机的所有信息接入该平台,同时提供该平台数据输出端口,接入“太湖县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系统(监测预警系统)”。 注:参数中标“★”参数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后供货环节提供由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并加盖(或带有)CMA标志的检验检测报告扫描件或影印件。 | 13套 | 工业 | 否 |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均顺延至2025年12月3日9时00分。
更正日期:2025年11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更正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不一致之处以本次更正内容为准,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太湖县林业局
地 址:太湖县新城人民路49号
联系方式:0556-45671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禅源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湖县经济开发区龙安村党群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方式:0556-4180236、181556150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楠
电 话:0556-4180236、18155615018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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