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时间:2025年08月19日至 2025年09月09日
投资项目代码:2410-441900-04-01-650218
工程编码(标段编码):E4419000748010279001001
招标编号:SPBSPA12501507
投资项目名称:东莞市石排镇中坑旧欢欣厂房“三旧”改造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东莞市石排镇中坑旧欢欣厂房“三旧”改造项目工程监理
工程(标段)名称:东莞市石排镇中坑旧欢欣厂房“三旧”改造项目工程监理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地点:石排镇
资金来源:集体经济组织投资
资金来源构成:村集体资金83.56%,镇财政资金16.44%
投资金额:152000000元
招标范围及规模:本项目为东莞市石排镇中坑旧欢欣厂房“三旧”改造项目,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5585.6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52309.99平方米,最大跨度约9.4米,最大高度约50.9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号宿舍楼、2号厂房、3号厂房;其中1号宿舍楼地上6层,建筑面积约4271.54平方米,建筑高度约24米;2号厂房地上9层,建筑面积约23690.18平方米,建筑高度约50.6米;3号厂房地上8层;地下一层,地上建筑面积约21569.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778.47平方米,建筑高度约50.9米,总投资约15200万元。
招标内容:东莞市石排镇中坑旧欢欣厂房“三旧”改造项目工程(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电气工程、电梯工程、消防电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水工程、暖通工程、抗震支架工程、园林工程、绿化工程、室外工程等。具体按所有专业的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内容进行监理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验收结算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的有关工作的监理。监理的范围亦包括对本标段项目内容施工的进度、质量、造价、安全、环保、合同、文明施工等的监理。具体按本工程施工图设计内容、签订的施工合同内容、设计变更内容和经招标人批准的工程变更等内容进行监理;保修阶段工程监理,按有关监理规范完成监理工作,协助完成相关政府报批手续等。
最高投标限价:1944798.77元(监理服务收费系数不得大于0.75)
保证金金额:40000元
收取保证金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工程监理资质。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无投标人业绩要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负责人资格能力要求: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2.具备建设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述证书上注明的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上述证书上注明的注册执业单位(或工作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可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按《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监理人员配置要求的通知》(东建质安〔2019〕31号文)规定,拟投入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担任总监理工程师职务的在建设工程不得超过两项,且投标人已按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各在建项目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各项目建设单位均同意其同时担任总监的报告”。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是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东莞市)(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441900/index)免费下载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5年08月19日08:30:00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9月09日09:30: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9月09日09:30:00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网上关联
开标时间:2025年09月09日09:30
开标地点:开标室(3)
发布公告媒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法人:东莞市石排镇中坑股份经济联合社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石排镇
工期(交货期):监理服务期限包括监理各阶段的全部时间,总监理服务期为44个月。其中,施工期暂定20个月(自招标人发出《监理进场通知书》中要求的进场日起计算);质量保修期暂定24个月,质量保修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招标人:东莞市石排镇中坑股份经济联合社
招标人地址:东莞市石排镇中坑村太和西路44号
招标人联系人:王工
招标人联系电话:0769-86525330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通过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E网通管理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石排镇中坑股份经济联合社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安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东城光明路10号205室
招标代理联系人:李工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0769-22086016
监督部门:东莞市石排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769-86555508
监督部门联系地址:东莞市石排镇石排大道439号石排人民政府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无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