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经开区和阜合园区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一期)前期咨询及初步设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1 项目名称:阜阳经开区和阜合园区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一期)前期咨询及初步设计服务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安徽省能源局;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安徽省能源局关于同意实施阜阳经开区和阜合园区等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的通知,编号:皖能源新能〔2025〕45号;
1.4 招标人:阜阳恒升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阜阳恒升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9 评标办法:评定分离。
2.1 招标项目名称:阜阳经开区和阜合园区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一期)前期咨询及初步设计服务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 FY2025QTGC2018 ;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 FY2025QTGC2018 ;
2.5 建设地点:安徽省阜阳市;
2.6 建设规模:阜阳经开区和阜合园区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规划建设新能源30万千瓦,其中22万千瓦风电、8万千瓦光伏,配套建设电化学储能规模为6万千瓦/12万千瓦时,同时建设一座220kV升压站,拟接入椿树变电站。项目总投资约17.2亿元。
根据省能源局建设指标安排,本项目计划按两期实施,第一期为1万千瓦光伏发电和12万千瓦风电及配套储能;第二期为7万千瓦光伏发电和10万千瓦风电及配套储能(需第一批建设完成后,省能源局根据新增负荷情况另行批复)。
2.7 合同估算价:800万元;
2.8 设计服务期限:总服务期限365日历天
具体要求如下:
(1)2026年3月31日前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评审和初步设计方案编制;
(2)2026年8月31日前完成测风选址及各类相关专项报告。
(3)配合项目招投标、施工前相关手续办理、施工过程中的技术咨询,施工结束后参加项目验收,以及前期各项专题验收(如需)工作,以及政府和电力等主管部门要求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工作。
注:具体时间节点根据项目进度可适时调整。
2.9 招标范围:具体内容包含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的方案编制及评审;接入系统方案编制及评审;送出线路方案编制及评审;建设用地勘测定界、用地预审报批及建设用地报批;项目核准及开工前各项专题报告编制、评审(如需)及手续办理;按照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和内容深度要求完成项目初步设计等任务以满足招标人项目核准、工程报建、项目建设、竣工验收、运营期等全面要求。
2.10 项目类别:服务;
2.11 质量标准:勘察及设计成果必须满足国家、省、阜阳市现行有关文件及招标人要求。
2.12 其他:无。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风力发电、送电工程、变电工程、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
(1)具有1个项目规模不低于50MW风电或光伏项目前期咨询业绩(服务内容至少同时包含可行性研究报告、接入系统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2)具有1个项目规模不低于50MW风电或光伏项目勘察设计(服务内容需至少同时包含勘察和设计,其中设计指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业绩。
注:(1)提供合同协议书和中标通知书。投标人所提供合同协议书应与监管部门备案的合同协议书(如有)保持一致,评标结束后若发现不一致的以备案合同协议书为准,并视同提供虚假材料;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署时间为准,如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合同中无法体现项目规模,可提供图纸审查合格证。上述(1)和(2)可以为不同的项目,也可以为同一个项目。
(2)上述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够清晰体现服务内容或设计部分规模,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无法清晰体现服务内容或设计部分规模的,应当提供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并承担因证明材料瑕疵造成的不利后果。
3.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资格证书,项目勘察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
项目设计、勘察负责人均为本单位人员并须提供近期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3.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5 投标人财务要求:无。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1 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认定。联合体协议作为资格评审因素,应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各方职责分工、合同份额占比,未明确的将作为否决投标文件条款。
3.6.2 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即应具备满足联合体协议约定的成员分工所需的资格条件和能力,且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投标人资质要求中的至少一项资质;
3.6.3 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资质。
3.6.4 联合体协议约定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资质。
3.6.5 除联合体协议书由联合体全部成员共同签署外,投标文件其余部分由联合体牵头人签署。
3.6.6 联合体全部成员最多不得超过 / 家。
3.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8 按照财政部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求,本项目属于第 / 条:
1、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 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2、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不低于 %,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第 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算金额 万元,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不低于 %,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投标人通过联合体形式实现的,应该在联合体协议中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5、投标人通过明确分包形式实现的,发承包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投标时需提供落实促进发展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承诺。
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执行。
3.9 其他要求:无。
4.1 获取时间:2025年12月18日至2026年1月8日9时00分。
4.2 获取方式:
(1) 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阜阳市) (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免收。 (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工作时间8:00-12:00,14:30-17:30 节假日休息)拨打0558-2390028。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 0 元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月8日9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6年1月8日9时00分。 6.2 开标地点: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不见面开标大厅。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http://***/ 发布。 8.联系方式(本次招标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8.1 招 标 人 招 标 人:阜阳恒升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阜阳市开发区新阳大道9号 邮 编:236000 联 系 人:林工 电 话:0558-2259891 8.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龙达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经十路619号凤鸣山庄58号 邮 编:236000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15610359669 8.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阜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558-2390028 8.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阜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8-2390028 8.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综合监管部门: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电话:0558-2390077 地址:阜阳市三清路666号市民中心五楼 行业监管部门:阜阳市城乡建设局 电 话:0558-2165959 地址:阜阳市颍州中路306号建设大厦13-15楼 9.其他要说明的事项 9.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9.2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10.投标保证金收款银行账户信息 免收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