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城区给水管网消隐工程打捆项目第二批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城区给水管网消隐工程打捆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第二批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市城区给水管网消隐工程打捆项目第二批施工;
2.2项目地点:郑州市。
2.3工程项目概况:郑州市城区给水管网消隐工程打捆项目第二批施工,包括:
(1)秦岭路(冉屯路-西流湖路),工程将DN300、DN150给水管道废除,其上用户支管改为由DN800给水管道供水,并将道路范围内材质为灰口铸铁管及PE管的给水管道均改造为球墨铸铁管;
(2)中州大道广电南路交口,本工程将已验收DN300灰口铸铁管给水管报废,并将在建未通水DN300球墨铸铁管与管网连接并网验收;
(3)同乐路(东三街-黄河南街),工程将范围内DN200灰口铸铁管改造为DN400球墨铸铁管;
(4)城南路(南顺城街-南大街),工程将范围内DN400灰口铸铁管改造为DN400球墨铸铁管;
(5)政二街(纬二路-金水路),工程将范围内现状DN150灰口铸铁管废除,将现状DN400灰口铸铁管采用原位固化法进行非开挖修复。
2.4本次招标内容及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包工包料),包括协调本工程建设相关单位(含但不限于道路主体单位、沿线村民、办事处及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办理施工相关手续等,以确保约定工期内完成施工任务。
2.5项目估算价:约410万元;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7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合格标准。
2.8安全要求: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2.9计划工期:9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须具有在本项目拟采用的球墨铸铁管材及阀门材料制造厂家的授权书(提供授权书)。
3.2业绩要求: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项目经理须具有至少一项市政给水管网工程施工业绩,项目经理的业绩须显示拟派项目经理姓名,投标人及项目经理业绩可以重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相关业绩需出具施工合同)。
3.3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在有效期内),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企业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须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2024年以来任意1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4财务要求: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财务状况良好说明书,格式自拟),投标时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或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本条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和纳税社保证明材料。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息公示---->“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或直接打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点击失信被执行人)输入投标人名称(省份默认全部)查询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信息,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查询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信息,被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或自然人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5.2 其他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没有尚在执行期的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责任事故问题,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况(企业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②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内,投标人未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③投标人需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出具承诺)。
④投标人需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承诺书,内容应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⑤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证明、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6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7其他要求: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加盖投标人企业电子印章查询网页截图,截图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②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内容(涉及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标“企业信用、项目经理信用、企业既往项目人员在岗情况”查询及截止时间:本项目开标结束前,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开标现场查询为准,相关网页、内容的截图资料,由代理机构以作证据存档备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6月27日至2025 年7月17日,每日00: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4.2.1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以下不再后缀网址)”获取招标文件(已在该平台注册过的投标人请直接登录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未在该平台注册的投标人请先注册,平台注册为一次性免费注册,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招标项目)。
4.2.2请务必在标书下载截止时间前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登录平台主页点击“我的工作台”→点击“寻找招标项目”或点击下方“更多”按钮使用项目名称信息检索要投标的项目,点击“立即投标”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核对要参与的项目信息。
4.2.3招标文件售价:0元/份,平台服务费400元。
4.3平台服务费支付至平台运营公司,发票由平台运营公司出具(通过“发票管理”下载平台服务费电子发票)。
4.4投标人针对投标人注册、获取招标文件、CA证书办理、网上应答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咨询电话为:010-86397110;平台运营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开标前对下载者的购买信息进行保密;如下载者主动与平台运营公司工作人员联系咨询事宜,则视为下载者主动放弃信息保密的权利,平台运营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4.5投标人必须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之前完成CA证书的办理,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投标;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账户中“北京CA申请”→“CA申请帮助”→“CA办理指南”查看,也可拨打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86397110进行咨询。
4.6领取招标文件成功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5.投标文件的制作
5.1投标人通过“环境检测”下载并安装检测工具;
5.2安装完成后启动检测工具,逐一安装检测工具中的插件;
5.3打开从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上下载的后缀名为.zzlh 的电子招标文件,按提示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5.4使用CA对制作好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并导出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上传
6.1投标文件的上传截止时间:2025年7月18日9 时30分。
6.2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file格式)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平台上传递交;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远程开标大厅网址为“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上开标室,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打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站,登录投标人账户,插入CA数字证书,选择“我参与投标的项目”,点击“进入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使用CA证书进行投标文件签章等工作。
6.4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86397110进行咨询。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郑州水务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上发布。
8.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中原中路67号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0371-67695223
邮箱:371535071@qq.com
传真:0371-67695190
招标代理机构: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街与普济路交叉口德威广场12楼
联系人:刘本煊
电话:0371-85969785,0371-86120322,0371-85967760
电 子 邮 件:hnfdzb@163.com
传真:0371-87967765
2025年6月26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