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市三九药业东侧市政道路建设项目(项目名称) / 标段 补遗 01 号
至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西昌市三九药业东侧市政道路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文件作如下补遗:
1、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 最高限价和中标价:“以经评审的预算控制价13140995.11下浮7 %(3%-10%)作为最高限价:12221125.45,此固定价即为投标报价。中标人的投标报价即为中标价,中标价即为合同价。”修改为:“ 以经评审的预算控制价13140995.11元(其中:规费146396.78元,安全文明施工费468350.59元)下浮7 %(3%-10%)作为最高限价:12264157.77元(其中:规费146396.78元,安全文明施工费468350.59元),此固定价即为投标报价。中标人的投标报价即为中标价,中标价即为合同价。”
2、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4.3 定标办法:“☑ 票决。”修改为:“ ☑ 择优(根据资质、业绩、信用等)。”择优定标细则以补遗招标文件第四章定标程序 4.3.1内容为准。
3、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西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中徽楷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 年 12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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