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南宁市雨水管断头改造工程二期(项目编号:E4501002816024444001)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作如下修改: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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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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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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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后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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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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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1.3→资格评审标准→(二)企业信誉实力分评分标准(0.0-2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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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誉实力得分的确定(备注:1、对特许获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如母公司承诺在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予以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的,准予其自获得第一个特许施工总承包资质之日(以特许公告日期为准)起3年内使用母公司诚信综合评价分;2、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招标时,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参与投标的,联合体诚信综合评价分按最高的企业计取,其余项目联合体的诚信综合评价分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认定;3、):
施工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根据实时公布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招标控制价1亿元以上取50%-100%,1亿元以下取40%-10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根据实时公布的项目所在地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招标控制价1亿元以上取50%-0%,1亿元以下60%-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备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与项目所在地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之和为100%,具体权重由各设区市在比例范围内在发出招标文件前自行决定,把确定后的比例填入招标文件内】 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由系统自动读取,评委在“桂建云”信息发布的诚信评分公示栏目中查询、核实。项目所在地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由评委在中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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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应用施工企业、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桂建函(2024)657号),本项目招标人不应用信用评价结果,因此招标文件中涉及“诚信综合评价分”的,评标时投标人的此项分值均以 100 分计(包含自治区诚信综合评价分和设区市诚信综合评价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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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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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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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09月05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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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9月10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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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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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已于2025年8月24日发布,请各投标人自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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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有涉及以上更正内容导致前后不一致的情形,全文统一,请按更正后的内容执行,其余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招 标 人:南宁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盖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
2025年 8 月25 日
附件:[E4501002816024444001001]南宁市雨水管断头改造工程二期.GXCF
附件:答疑澄清说明文件.pdf
附件:8.25澄清公告一-南宁市雨水管断头改造工程二期.pdf
附件:答疑澄清文件正文.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