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民乐县中医医院“两专科一中心”建设设备购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甘肃政府采购网、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10月20日 15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LZC250928-052
项目名称:民乐县中医医院“两专科一中心”建设设备购置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66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民乐县中医医院“两专科一中心”建设设备购置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660,000.00元
购置急诊科、康复科、中医适宜技术推广中心所需设备一批。具体要求详见《招 标文件》。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民乐县中医医院“两专科一中心”建设设备购置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严格落实价格评审优惠。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及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甘财采[2022]16号)文件精神和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提高中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幅度。货物、服务类政府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6%-10%提高至15%-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工程类政府采购项目的价格评审优惠由3%-5%提高至5%-10%。本项目确定的中小企业价格评审优惠比例为16%。对其投标报价按16%扣除后的价格作为其评标价。
(2)严格落实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优惠政策。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6%的扣除。
(3)严格落实残疾人企业产品的价格优惠政策。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6%的扣除。
(4)严格落实采购节能环保绿色低碳政策。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根据《甘肃财政厅关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保和自主创新产品的实施意见》(甘财采(2009)17号),在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情况下,节能环保或自主创新产品报价不高于一般产品当次报价的最低报价16%的,确定节能环保或自主创新产品投标人为中标投标人。
(5)严格落实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政策。按照张掖市财政局、张掖市金融办《关于开展“政采贷”工作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通知》(张财采(2022)18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政采贷”工作的通知》(张财采(2023)16号)文件精神,本项目可以落实政采贷相关优惠政策,为中小企业进行合同信用融资贷数。
(6)严格落实采购预留份额政策。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的通知》 (甘财采(2022)16号)及《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的通知》(甘财采(2024)7号)文件精神,全面执行政府采购预留份额。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各级预算单位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部分,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采购份额的30%以上;超过400 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原则和统一质量标准的前提下,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提高至40%以上。本项目支持为中小企业预留:预留比例 100%。
(7)严格落实保证金收取政策。根据张掖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 (张财采(2023)21号)规定,政府采购项目全面取消投标保证金,除政府采购工 程建设项目外,货物类和服务类政府采购项目不得收取质量保证金,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质量保证金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3%。鼓励采购人免收或降低比例收取政府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采购人根据供应商资信情况、市场供需关系分析认为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项目,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3%,采购人应当与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约定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时问、条件和不予退还的情形,明确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违规收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保证金。推荐供应商使用电子保函代替其他非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本项目严格落实保证金收取相关政策。
(8)评标方式: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方式。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民乐县中医医院“两专科一中心”建设设备购置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供应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09月29日 至 2025年10月19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甘肃政府采购网、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5年10月20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民乐县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该项目采用“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开评标”系统,各投标单位在参与投标时相关操作详见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下载专区”→“操作手册 ”→(“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甘肃省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甘肃省交通工程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注:供应商(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开始之前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响应文件,并将哈希编码上传至“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开评标 ”系统,开标组织人员点击“开始开标”后,供应商(投标人)将加密的投标文件(.tbsx)上传至“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开评标”系统。(为保证开标顺利,各投标单位须提前准备好加密的投标文件(.tbsx),避免因网站及软件试运行等不可控因素造成无法上传等情况发生)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甘肃政府采购网及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开评标系统,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或关注信息公布栏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 生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时,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如未按其要求执行,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特别强调:
(1)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投标方式,不接受供应商递交的纸质响应文件, 供应商将电子响应文件(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提交到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开评标”系统,如供应商个人问题,在开标时未及时上传加密响应文件(.tbsx)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开评标系统如有疑问可与甘肃文锐电子交易网络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联系,联系人:李锦春,联系电话:0931-4267890)
(2)本次开评标不提供资质原件,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须提交投标承诺书(格式自拟),其承诺内容包括:供应商具备本项目投标资格,投标文件中资格及证明材料均真实有效(所有资料均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印章导入电子投标文件中),如有违法行为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负责。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民乐县中医医院
地址:民乐县北街社区乐民路 1 号
联系方式:136894881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甘肃龙智联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滨河新区民乐北路398 号蓝山公馆一期12号楼2 层 201商铺
联系方式:153797282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逸夫
电话:13689488111
甘肃龙智联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