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北城农贸市场项目光伏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长丰县北城农贸市场项目光伏工程
审批机关: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文编号:发改双服【2025】48号
招标人:长丰县乡村振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长丰县乡村振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100%
资金落实:已落实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合肥市
建设规模:拟建设屋面光伏瓦发电系统及配套设施,占用屋顶面积约1562㎡,直流侧总装机容量约312.02kWp,交流侧总装机容量约260kW,输入6台60KW逆变器。
招标范围:包括设计、设备材料采购、施工、供电部门验收、并网运行等。
合同估算价:159.269103万元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项目类别:EPC项目
质量标准:合格
产品与工程信息
采购产品:光伏组件、逆变器、支架、电缆、配电设备、微电网智慧能源平台、视频监控系统等
规格型号:直流侧总装机容量约312.02kWp,交流侧总装机容量约260kW,6台60KW逆变器
工程量:占用屋顶面积约1562㎡
资质要求
施工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老证或三级及以上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设计资质: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项目经理: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设计负责人:电力工程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施工负责人: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人员要求: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设计负责人与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不可为同一人
业绩要求:无
信誉要求: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分累计在规定时间内未超限
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长丰县乡村振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时间节点
公告发布时间:2026年9月21日
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3日10时00分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3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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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长丰县北城农贸市场项目光伏工程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长丰县北城农贸市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发改双服【2025】48号
1.4 招标人:长丰县乡村振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长丰县乡村振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长丰县北城农贸市场项目光伏工程
2.2 招标项目编号:(请登录)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请登录)
2.5 建设地点:长丰县双墩镇
2.6 建设规模:光伏工程是长丰县北城农贸市场项目建设内容之一,项目位于长丰县双墩境内。根据项目负荷性质,本项目拟建设屋面光伏瓦发电系统及配套设施,占用屋顶面积约1562㎡,直流侧总装机容量约312.02kWp,交流侧总装机容量约260kW,输入6台60KW逆变器,组件经逆变器逆变10kV电压等级并网同时接至场区配电房变压器低压侧母线等,最终并网容量以供电公司审定并满足绿色建筑要求为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7 合同估算价:159.269103万元
2.8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本项目拟建设屋面光伏瓦发电系统及配套设施,占用屋顶面积约1562㎡,直流侧总装机容量312.02kWp,交流侧总装机容量约260kW,输入6台60KW逆变器,组件经逆变器逆变10kV电压等级并网同时接至场区配电房变压器低压侧母线等。承包人负责但不限于建设项目的设计、设备材料采购、施工、供电部门验收、并网运行等,对建设项目质量、安全、造价和进度负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1)设计优化及办理有关申请、备案、电力接入方案申请及批复、用电增容(如需)等相关手续办理、规划调整;(2)工程设计(包括光伏屋面、地面工程、光伏阵列安装基础至并网点的全部工程设计及必要的检测、加固(如有)等),并负责通过发包人和供电公司等相关审查;(3)设备材料采购及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组件、逆变器、支架、电缆、配电设备及相关附属设施、微电网智慧能源平台、视频监控系统等;(4)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安装、协调、临时用地、试验、并网、施工过程协调及手续办理、施工现场协调工作、绿化移栽、道口交评等一切与本工程相关联的施工内容;(5)负责本项目通过业主及相关部门验收;(6)安全工器具、备品备件、质保期服务及技术售后服务等。本工程包含但不限于以上所列工作,并网所需所有物资及工作均属于承包人工作范围,承包人负责上述工作且承担因完成上述工作所产生的各项费用。
2.10 项目类别:EPC项目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1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列施工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具备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其中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均须满足五级及以上许可证(老证)或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其中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均须满足三级及以上许可证(新证);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1.2投标人须满足下列设计资质要求之一:
(1)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2)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1.2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电力工程(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设计负责人与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3.1.4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1)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无。
(2)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1.5 财务要求:无
3.1.6 信誉要求:(请登录)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2家(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方不超过1家,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方不超过1家);
(2)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须具备投标人资质要求3.1.1.1的施工资质,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须具备投标人资质要求3.1.1.2的设计资质。
(3)联合体成员中牵头人负责以下事宜:一是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投标。二是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4)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1.6信誉要求。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6年09月22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请登录)
5.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0月13日10时00分
注: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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