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成交)结果公示
一、项目编号:SZDL2025002065
二、项目名称:2026年引航船艇管理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深圳市鹏星船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五湾社区汇海路太子湾领海大厦T3单元9-02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壹仟壹佰肆拾捌万元整(?11,48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2026年引航船艇管理服务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唐旭萍、申群香、刘嘉伟、谷丽红、张小平、张杜春、贾小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规范深圳市社会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深财购[2018]27号)”规定,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为7.32万元,由中标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2026年1月8日至2026年1月11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详见附件。
2.下载打印电子中标通知书
采购人、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后登录交易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电子中标通知书。
3.供应商质疑
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https://***/globalSearch/details.html?contentId=1211037%EF%BC%89%E6%89%80%E5%8F%91%E5%B8%83%E7%9A%84%E8%B4%A8%E7%96%91%E6%8C%87%E5%BC%95%E3%80%81%E8%B4%A8%E7%96%91%E5%87%BD%E6%A8%A1%E6%9D%BF%E5%A1%AB%E5%86%99%E8%B4%A8%E7%96%91%E5%87%BD%E5%B9%B6%E6%8F%90%E4%BA%A4%E8%B4%A8%E7%96%91%E6%9D%90%E6%96%99%E3%80%82%E8%B4%A8%E7%96%91%E6%9D%90%E6%96%99%E7%8E%B0%E5%9C%BA%E6%8F%90%E4%BA%A4%E5%9C%B0%E5%9D%80%EF%BC%9A%E6%B7%B1%E5%9C%B3%E5%B8%82%E9%BE%99%E5%8D%8E%E5%8C%BA%E6%B0%91%E6%B2%BB%E8%A1%97%E9%81%93%E5%8C%97%E7%AB%99%E7%A4%BE%E5%8C%BA%E9%BE%99%E5%8D%8E%E8%AE%BE%E8%AE%A1%E4%BA%A7%E4%B8%9A%E5%9B%AD%E6%80%BB%E9%83%A8%E5%A4%A7%E5%8E%A62%E6%A0%8B%E7%BB%BC%E4%BA%A4%E5%B8%82%E6%94%BF%E9%99%A2302%E3%80%82%E8%B4%A8%E7%96%91%E5%92%A8%E8%AF%A2%E7%94%B5%E8%AF%9D%EF%BC%9A0755-25829967/15119207269/13502818142%E3%80%82%3C/p%3E%3Cp%3E
九、凡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深圳港引航站
单位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紫竹七道16号2114
联系方式:刘工,0755-83797236
2.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名称:深圳市综合交通与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龙华设计产业园总部大厦2栋综交市政院302
联系方式:0755-25829967/15119207269/1350281814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辉、陈思薇
电话:0755-25829967/15119207269/13502818142
十、附件
(一)招标(采购)文件(已公开的可不重复公开)
(二)招标(采购)文件约定公开的其他内容:
1、开标一览表
2、资格性审查表
3、符合性审查表
4、供应商价格调整类型报表
5、候选中标(成交)供应商名单、得分及排名(得分包括:总得分和价格、技术、商务、综合实力等大项得分。不包括各细项明细得分;评定分离项目,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不进行排名的,仅公示候选中标供应商名单,不公示得分和排名)
(三)中标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应包括如下部分):
1、《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3、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城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开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4、《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如有)
5、《投标函》(《响应书》)
6、《承诺函》
7、资格证明文件
8、综合实力部分的证明材料(招标文件约定的可公开部分,包括认证证书、获奖证书、知识产权证书等证明材料,不包括业绩合同)
注:附件信息需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查看
深圳市综合交通与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2026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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