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ZX1Z2510660 | 项目名称 | 新城公园大草坪驿站 |
起始日期 | 2025年09月30日 09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5年10月20日 17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 其他 | 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新城公园 |
面积/数量 | 135.00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权属说明 |
资产性质 | 其他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是否允许转租,分租 | 否 | 出租期 | 18月 |
响应有效期 | 30个自然日 | 免租期 | 无 |
签订合同期限 |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10个工作日 | 招租底价 | 900元/月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是否允许承租方进行二次装修 | 是 |
资产用途限定 | 其他 | ||
履约条件 | (一)基本要求:在其承租范围内提供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食品安全卫生许可标准的休闲饮品及周边配套服务;并按招租方要求须提供合法合规、符合公园主题、高品质的文化活动。 (二)承租方应按招租方移交时的现状接收物业,除房屋主体结构外,需要进一步进行修缮或开展二次装修工程的,均由承租方负责(包括相关费用的支出),承租方自行开展的室内二次装修工程需经招租方相关部门审批。 (三)公益文化活动不低于1场/每季度(每场参与人数不得低于20人),单次活动时间不低于1小时,公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插花教学、花艺教学、节日活动、读书会、露天电影等,每次活动举办前承租方需制定详细活动方案报招租方审批报备,经招租方审核同意后实施。 (四)履约要求: 1、风险提示:服务期限内,招租方有权根据自身经营管理需要,自主决定在公园内新增投放同类经营服务项目及多经点位的投放,承租方应充分了解并承担其中可能存在的经营亏损风险。 2、承租方承担水电接驳及运营期间所需的一切费用。 3、承租方应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并按合同约定交纳租赁保证金,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招租方有权不予退还阳光租赁平台交易保证金,并重新出租物业,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4、因政府规划调整或者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租赁合同无法履行的,招租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向招租方主张赔偿或补偿,“不可抗力”是指双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租赁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因发生地震、火灾、水灾、暴风雨、爆炸、台风、罢工、国家或政府机关征用、征收、征购、没收或收归国有,或发生任何双方无法控制的其他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对方或对方的雇员、代理人,或访客发生的损失。 5、负面清单: 本项目定位为配套设施,须对项目的承租管理活动做出必要的限制。禁止承租方进行以下任意一类的经营活动: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的,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 (2)存在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或者煽动颠覆人民民主专政政权的行为的。 (3)违法、违背社会道德和公序良俗的。 (4)开展大规模集会的。 (5)涉及黄、赌、毒等违法活动。 (6)擅自转让、分包经营项目,擅自将所经营的财产进行处置或抵押,危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 (7)超出经营范围,从事合同约定以外的经营项目。 (8)擅自将经营所用的配套服务设施改作其它用途。 (9)擅自扩大面积,私自搭建。 (10)擅自对配套服务设施进行改造装修。 (11)经营行为不文明,服务态度恶劣且造成严重后果。 (12)无证照经营的餐饮经营活动。 (13)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化学物品销售。 (14)燃放烟花爆竹、放孔明灯等存在森林火灾隐患的经营活动。 (15)禁止设立私人会所,或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场所。 (16)政府方因公共利益或公共安全需要限制引入的其他经营活动。 (17)不符合公园功能定位的其他经营活动。 (18)不符合场地相关管理要求的。 (19)危险的、污染环境的、消极的。 (20)使用明火的。 (21)对承租效果或形象产生不良影响的。 (22)开展有可能引起公众批评反对,难以消除不良影响的活动。 (23)法律、法规及公园管理制度禁止的其他行为。 6、承租方须对院落空间保持常态化开放,除吧台区、仓储区和配餐区,游客不可进入外,经营空间的其他消费场景无消费情况下仍完全开放,不允许设立私人会所或区域,只对少数人开放。 7、活动计划和确认 承租方应当配合招租方的活动计划和活动主题,经营性活动开展前,应向招租方备案。备案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活动内容、活动安排、开展时间、安全保障措施等内容。活动计划有变动的,须及时再次报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不可分租、转租。 | ||
其他补充说明 | 招租方不组织踏勘,承租方可自行踏勘,现场联系韩经理,18543511208。 |
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履约保证金金额 | 详见租赁合同 | 物业管理费 | 4元/m²/月 |
交易方式
交易方式 | 竞争性报价法(两轮/多轮报价)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经招租方批准后,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采取协议租赁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信息公告到期自行终结 |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 线下报名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意向承租方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且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包含个体工商户):意向承租方报名时,须满足以下资格条件并相对应提交下列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一)企业意向承租方(以下材料须加盖公章): 1.承租方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核原件)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核原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4.承租方需信誉良好,不存在信用污点(提供:①近三年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shixin/%EF%BC%89%E6%9C%AA%E8%A2%AB%E5%88%97%E5%85%A5%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5%90%8D%E5%8D%95%EF%BC%8C%E6%8F%90%E4%BE%9B%E6%9F%A5%E8%AF%A2%E7%BB%93%E6%9E%9C%E6%88%AA%E5%9B%BE%EF%BC%9B%E2%91%A1%E8%BF%91%E4%B8%89%E5%B9%B4%E5%9C%A8%E4%BF%A1%E7%94%A8%E4%B8%AD%E5%9B%BD%EF%BC%88https://www.creditchina.gov.cn/%EF%BC%89%E6%9C%AA%E8%A2%AB%E5%88%97%E5%85%A5%E9%87%8D%E5%A4%A7%E7%A8%8E%E6%94%B6%E8%BF%9D%E6%B3%95%E5%A4%B1%E4%BF%A1%E4%B8%BB%E4%BD%93%E5%90%8D%E5%8D%95%E3%80%81%E4%B8%A5%E9%87%8D%E5%A4%B1%E4%BF%A1%E4%B8%BB%E4%BD%93%E5%90%8D%E5%8D%95%E3%80%81%E7%BB%8F%E8%90%A5%E5%BC%82%E5%B8%B8%E5%90%8D%E5%BD%95%EF%BC%9B%E6%89%BF%E7%A7%9F%E6%96%B9%E6%8F%90%E4%BE%9B%E4%BB%A5%E4%B8%8A%E7%BD%91%E5%9D%80%E4%BF%A1%E6%81%AF%E6%9F%A5%E8%AF%A2%E6%8A%A5%E5%91%8A%E6%88%96%E6%88%AA%E5%9B%BE%EF%BC%8C%E5%B9%B6%E5%8A%A0%E7%9B%96%E5%85%AC%E7%AB%A0%EF%BC%8C%E5%A6%82%E6%89%BF%E7%A7%9F%E6%96%B9%E6%B3%A8%E5%86%8C%E6%97%B6%E9%97%B4%E4%B8%8D%E6%BB%A1%E4%B8%89%E5%B9%B4%E7%9A%84%E5%88%99%E6%8C%89%E6%B3%A8%E5%86%8C%E4%B9%8B%E6%97%A5%E8%B5%B7%E7%AE%97%EF%BC%89%EF%BC%9B%3Cp%3E 5.承租方须购买至少包含公众责任险的两种以上商业保险(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6.承租方须承诺承租后的物业用途符合经营业态限定,在承租期间不变更经营业态(提供承诺函,格式可自拟(加盖公章)); 7.承租方有相似经营业绩的提交业绩资料(提供①经营门店的营业执照;②相关经营门店的租赁合同或自有产权证明材料复印件,其中租赁合同须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关键页、经营面积、合同签订日期及合同截止时间等;③提供经营门店的店铺实景照片至少一张) 8.承租方无相似业绩的则提交驿站运营方案(提供店铺概述、运营产品、店铺风格、投资预算、计划空间布局图或意向图)以上格式可自拟、加盖公章; 9.招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以下资料签字按指模或盖章): 1.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或相关证件: 2.承租方须购买至少包含公众责任险的两种以上商业保险(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3.承租方须承诺承租后的物业用途符合经营业态限定,在承租期间不变更经营业态(提供承诺函,格式可自拟(加盖公章)); 4.承租方有相似经营业绩的提交业绩资料(提供①经营门店的营业执照;②相关经营门店的租赁合同或自有产权证明材料复印件,其中租赁合同须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关键页、经营面积、合同签订日期及合同截止时间等;③提供经营门店的店铺实景照片至少一张) 5.承租方无相似业绩的则提交驿站运营方案(提供店铺概述、运营产品、店铺风格、投资预算、计划空间布局图或意向图)以上格式可自拟、加盖公章; 6.招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 ||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年10月20日 17时00分00秒 |
交易保证金
金额 | 3000 | ||
收款信息 | 公司名称:深圳市特区建工园林生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深圳光明分行 账号:755970834810005 | ||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至时间 | 2025年10月20日 17时00分00秒 |
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名称 | 深圳市特区建工园林生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出租方地址 | 深圳市光明区邦凯科技园1栋4楼 |
业务咨询人员1 | 韩经理 | 业务咨询电话1 | 18543511208 |
联系地址 | 深圳市光明区邦凯科技园1栋4楼 |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 1.本项目点位位置为:深圳光明区新城公园; 2.计租面积为建筑室内面积+室外面积之和;室外面积为草坪、架空层等招租范围面积之和。 3.标的物业按现状进行出租,物业计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偏差的,不影响出租物业的成交租金金额;承租方经营使用范围控制在物业计租面积范围内,不允许超出物业计租面积范围外经营;物业计租面积内可经营使用部分为建筑室内面积+室外面积;承租方超出经营范围或经营使用部分进行经营的,承租方须向招标方提前报备协商,针对超出范围及使用部分重新计取租金,未经招租方审批同意擅自使用,招租方有权对承租方按1000(元/次)进行罚款; 4.招租底价为建筑室内面积*建筑租金基准价28元/m²/月+室外面积*室外租金基准价4元/m²/月),即28元*15㎡+4元*(40㎡+80㎡)=900元/月。 如需室外公共空间底价为4元/㎡/月。 5.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应充分了解出租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以及出租物业所在地的政策,意向承租方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出租物业查验、知悉并且了解出租物业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6.承租方应在《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出后10个工作日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并按合同约定交纳租赁保证金,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招租方有权不予退还交易招租保证金,并重新出租物业,且无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7.合同期限18个月,如招租方与对上业主方签订的合同服务期限发生变动或者丧失项目管理权,则本合同自动终止,双方同意甲方对此不负违约责任。每个合同期末,根据承租方履约情况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度合同,若未达到招租方要求的服务标准,可不予续签。 8.租金支付方式:每月5号前,以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当月租金。 其他条款见留存在交易实施机构的租赁合同版本,招租方有权在签订租赁合同之前对不影响租赁合同实质性条款作适当的调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