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苍县2026年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试点项目施工(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
招标人 | 旺苍县水利科技服务中心 |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旺苍县发展和改革局 | 批复文号 | 旺发改〔2026〕599号 | ||||
建设地点 | 广元市旺苍县 | ||||||
建设规模及内容 | 普济镇远景村、中江村、佛子岩村、池川村、龙池村、秀海村、九江村、清江村、横石村、大营村、洪江村、月西村;嘉川镇五红村、和平村、槐树村、自来村,共2个镇16个行政村;新建渠(管)道22.41公里、改造渠(管)道7.37公里,整治山坪塘61座,整治石河堰1座,新建水池(窖)114口,新建泵站16处、维修泵站10处。; | ||||||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3090.15 | ||||||
类似业绩 | 水利工程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
代理范围 | 施工 | ||||||
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14.74勘察:0.0; 设计 :0.0; 监理 :0.0; 施工:14.74; 货物:0.0; 设备 :0.0; 其他:0.0 | ||||||
计划招标时间 | 2026-09-24 00:00至2026-09-29 23:59 | ||||||
比选报名时间 | 2026-09-24 00:00至2026-09-29 23:59 | ||||||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1.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 5个水利工程类类似分类项目业绩。2.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 5个水利工程类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本项目估算金额的100%。3.本项目拟配备5人,拟任本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负责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主要专职技术人员(4人):应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以上人员其中至少一人需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方章和招投标代理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提供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任职资格文件、任职资格评审表、全国职称评审信息查询截图)。请各投标单位将相关人员、公司及业绩证明等材料传于此邮箱号:824290451@[链接]。(注:申请人可根据项目情况多附相关投标证明材料供招标人选择),定标方式为根据企业综合实力、信用、人员资质、业绩、方案等评审后择优确定。4.本项目施工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最终结算以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 299号)的规定,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 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代理服务费计算标准,下浮10%收取代理费用,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 ||||||
联系人 | 何杰 | 联系电话 | 1771390862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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