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蚌埠市蚌山区城市更新老旧街区(天桥及华丰街文化街区)提升改造项目综合咨询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蚌埠市蚌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蚌埠市蚌山区城市更新老旧街区(天桥花鸟市场文化街区)提升改造项目立项变更的批复、蚌山发改字 (2025)13号
1.4 招标人:蚌埠市蚌山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局
1.5 项目业主:蚌埠市蚌山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局
1.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组织招标活动)
1.9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蚌埠市蚌山区城市更新老旧街区(天桥及华丰街文化街区)提升改造项目综合咨询
2.2 招标项目编号:BB2026SQGCZ021
2.3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BB2026SQGCZ0211
2.5 建设地点:蚌埠市蚌山区
2.6 建设规模:改造总建筑面积约102790平方米、新建南山公园项目地下车库300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用地范围内的街区主体建筑改造提升、街区风貌重塑、街区功能区块优化以及与之相适应景观风貌提升、室外休憩设施、室外停车设施、室外供配电、室外管线综合、景观绿化、市政道路(城市支路,管径300毫米)改造等,具体详见可行性研究报告。
2.7项目投资估算:项目总投资30483万元,施工工程费25849.17万元
2.8 合同估算价:综合咨询服务费约426.5113万元
2.9 全过程咨询服务期限:
工程监理: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项目管理: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工程造价咨询(不含工程量清单及预算价编制):①跟踪审计:同施工工期,施工单位提供合法有效的结算文件后30天内出具跟踪审计成果;②结算审核:按照业主方要求,提供完整的结算审核报告。
2.10 招标范围: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工程监理: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文件范围内工程的全过程监理。服务范围包括工程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信息管理、合同管理、组织协调、档案资料的管理、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等全过程监理。
(2)项目管理:①建立协调监管架构。负责建立合理的施工现场参与各方服务单位(业主、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组织架构,明确各方职责权限范围,对组织架构和权限设置的不合理之处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根据业主核准后的各方权限职责体系,建立健全工程实施过程中各种报审及审批制度以及完整的现场管理流程和制度;建立完善的、全方位的针对各组织和个人的沟通管理体系,健全沟通制度。②负责全过程目标管理。协助业主梳理项目,组织项目综合咨询目标策划,明确总体目标、分项目标及阶段目标,编制综合咨询的工作总控计划、分项计划及阶段计划;审查施工企业编制的施工组织计划,督促检查施工企业落实工程分包、采购、资金计划和人力资源配置到位等;建立质量、进度及安全管理的目标和管理体系,并制定各控制目标的实施细则;全过程监控各目标管理体系的实施情况。控制影响项目实施的相关因素,及时查处和纠正偏离控制目标的现象,杜绝出现影响质量、进度、投资及安全目标的重大问题和责任事故。③其他配合业主方完成的工作,如报批报建等。
(3)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不含工程量清单及预算价编制):①施工及结算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根据施工承包合同价、进度计划、编制工程用款计划书;制定造价控制的实施细则,确定控制目标;参与工程造价控制的有关会议;负责对施工单位上报的已完成工作量月报进行审核,并提供当月付款建议书;承发包双方提出索赔时,为委托方提供咨询意见;协助业主及时审核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相应调整造价控制目标;及时核定分阶段完工的分部工程结算,提供完整的工程结算审核报告;参与有关材料及设备的询价;其他与工程造价控制相关的工作。②结算审核。核定分阶段完工的分部工程结算;进行完整的工程结算审核,并出具报告。
2.11 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2.1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1.2 咨询项目总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委任咨询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或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土木建筑工程专业或安装工程专业),同时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注:联合体投标的咨询项目总负责人须为牵头方人员。
监理专项咨询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委任监理专项咨询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注:联合体投标的监理专项咨询负责人须为牵头方人员。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具有一项独立承担或作为联合体牵头方承担的单项工程合同投资额1200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综合咨询服务业绩。该业绩合同服务内容须至少包含下列工作中两项(且必须含工程监理):①工程监理;②项目管理;③造价咨询(跟踪审计或结算审核)。
注:联合体投标的须牵头方满足。
3.1.4 咨询项目总负责人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委任的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具有一项作为项目(总)负责人或项目管理负责人承担的单项工程合同投资额1200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综合咨询服务业绩。该业绩合同服务内容须至少包含下列工作中两项(且必须含工程监理):①工程监理;②项目管理;③造价咨询(跟踪审计或结算审核)。
3.1.5 财务要求:/
3.1.6 信誉要求:/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如下要求:联合体组成单位总数量不超过2家。牵头方须为联合体中承担本项目监理职责的单位,且承担监理职责的单位不超过1家。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3.4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预留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2011)300号)规定执行。
(1)投标人是中小微企业的,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中有中小微企业的,联合体协议书需明确中小企业承担合同金额不低于40%(其中小微企业承担比例不低于70%),且联合体中的中小微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投标人拟将项目内容分包给中小微企业的,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承诺项目中标后,依据项目特征将项目中的部分内容依法分包给中小微企业(预留中标金额不少于40%金额合法分包给中小型企业,并且预留金额中的70%金额合法分包给小微型企业),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
注:满足(1)、(2)、(3)任一即可。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6年2月6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投标人应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http://***/ahggfwpt-zhutiku%EF%BC%89%E7%99%BB%E8%AE%B0%E6%B3%A8%E5%86%8C%EF%BC%8C%E9%80%9A%E8%BF%87%E9%AA%8C%E8%AF%81%E5%90%8E%EF%BC%8C%E7%99%BB%E5%BD%95%E8%9A%8C%E5%9F%A0%E5%B8%82%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7%94%B5%E5%AD%90%E4%BA%A4%E6%98%93%E7%B3%BB%E7%BB%9F%E6%9F%A5%E9%98%85%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2%E5%A6%82%E5%8F%82%E5%8A%A0%E6%8A%95%E6%A0%87%EF%BC%8C%E5%88%99%E5%BA%94%E5%9C%A8%E7%AC%AC4.1%E6%AC%BE%E8%A7%84%E5%AE%9A%E7%9A%84%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8%8E%B7%E5%8F%96%E6%97%B6%E9%97%B4%E5%86%85%E9%80%9A%E8%BF%87%E8%9A%8C%E5%9F%A0%E5%B8%82%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7%94%B5%E5%AD%90%E4%BA%A4%E6%98%93%E7%B3%BB%E7%BB%9F%E5%9C%A8%E7%BA%BF%E8%8E%B7%E5%8F%96%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2%3C/p%3E%3Cp%3E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0512-58188516。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有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安徽CA(0552-2078835)。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010-86483801。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2-2076129。
4.3 招标文件价格: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3月3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开标时间及地点
7.1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2 开标地点: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本招标项目采用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方式开标,具体操作见《蚌埠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8.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8.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
8.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提出投诉。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体发布: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 蚌埠市)、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
蚌埠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
10.联系方式
10.1 招标人
招 标 人:蚌埠市蚌山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局
地 址:蚌埠市东海大道3858号2号楼11楼
邮 编:233000
联系人(暨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卻有虎
电 话:0552-2047047
10.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蚌埠市招标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蚌埠市涂山东路1757号投资大厦西裙楼三楼
邮 编:233000
联系人(暨受理异议的联系人):朱俊义(项目负责人)、许文峰
电 话:0552-2076129、0552-2042359
10.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0512-58188516。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有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安徽CA(0552-2078835)。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010-86483801。
10.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0512-58188516
10.5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安徽省蚌埠市南湖路1008号
联 系 人:备案科、监督科
电 话:0552-2072392、0552-3110278
11.其他事项说明
11.1 投标人应使用数字证书(主锁或副锁)获取招标文件、加密投标文件,使用数字证书(主锁)对投标文件进行签章。如未办理数字证书请及时到安徽蚌埠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证书办理窗口,联系电话:0552-2078835。
11.2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避免因网络速度慢或网络拥堵导致系统关闭前无法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获取招标文件,责任自负。
11.3 其他补充事项说明:/
12.投标保证金账户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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