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棱县县域医共体共享中心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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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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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棱县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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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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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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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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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丹棱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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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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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为主体,围绕县域医学影像、心电诊断、医学检验、消毒供应、病理检查等资源共享中心和中心药房建设,购置DR、彩超、智慧多功能巡回诊疗车等医疗设备设施204台/件/套,其中牵头医院138台/件/套,乡镇卫生院66台/件/套。改建县人民医院业务用房面积约3400平方米,用于建设县域医学影像、心电诊断、医学检验、消毒供应、病理检查等资源共享中心和中心药房(共享中药房)。购置以上资源共享中心数字信息化支撑系统(含硬件)1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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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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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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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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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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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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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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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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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设计(如果需要),施工,监理,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项目全过程招标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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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费(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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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22.5
勘察:0.0; 设计 :0.0; 监理 :0.0; 施工:3.1; 货物:0.0; 设备 :14.9; 其他: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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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招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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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7 00:00至2025-09-22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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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报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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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7 00:00至2025-09-22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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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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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1个(0-10)货物(设备和材料等)类似分类项目业绩。2、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1个(0-10)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50%(0-100)。3、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1名,主要专职技术人员4名。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附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及职称评审红头文件原件扫描件)。注:以上人员须为申请人本单位人员(并应提供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职称证书原件备查。4、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6、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1)、编制目录、页码及人员和业绩汇总表接受项目业主审查,无目录、页码及人员和业绩汇总表的不予认可。(2)、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是指:从2022年1月1日至今的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公开招标业绩;公开招标业绩以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公示的完整截图为准。(3)、具有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招标代理登记证,信用得分须90分以上(提供网页登记截图);(4)、提供信用中国.四川(工程信用库)AA级及以上信用查询证明,以评审当日《信用中国.四川》官网复核结果为准。(5)、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证明材料中有模糊不清且无法辨识的证明材料,作无效证明材料处理。以上佐证材料请发送至邮箱:43082333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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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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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慧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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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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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8-37205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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