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机关2026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元美路2号财富广场B座13A层08室或线上电子邮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B2D021161764638188402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机关2026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781.9963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81.9963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 包组号 | 标的名称 | 服务地点 | 采购总预算 (万元) |
| 1 |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机关2026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 采购人指定地点(如有变化另行确定) | 781.9963 |
合同履行期限:12个月,即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份额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预留不低于30%的合同金额面向小微企业。接受分包的供应商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物业管理)划分标准的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情况之一:
(1)投标人不属于小微企业的(即投标人为大型或中型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合同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合同金额的比例达到30%或以上,接受分包合同的小微企业与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及对应承接服务的小微企业《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书》应列明分包事项及分包金额)。
(2)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无需分包。(依据投标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填写资格声明函。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填写资格声明函。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填写资格声明函。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填写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3.2.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3.4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投标(响应)。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6.已按招标公告的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04日 至 2025年12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元美路2号财富广场B座13A层08室或线上电子邮件
方式:(1)线下:投标人前往线下获取地点填写《领购采购文件登记表》并交纳招标文件获取费用后为报名成功。报名时间以其填写《领购采购文件登记表》时间为准。(2)线上:投标人访问广东洲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s://***/%EF%BC%89%EF%BC%8C%E2%80%9C%E6%B4%B2%E9%99%85%E6%9C%8D%E5%8A%A1%E2%80%9D%E6%A0%8F%E7%9B%AE%E4%B8%8B%E6%8B%89%E6%A1%86%E9%80%89%E6%8B%A9%E2%80%9C%E5%8A%9E%E4%BA%8B%E6%8C%87%E5%8D%97%E2%80%9D%E8%87%AA%E8%A1%8C%E4%B8%8B%E8%BD%BD%E3%80%8A%E9%A2%86%E8%B4%AD%E9%87%87%E8%B4%AD%E6%96%87%E4%BB%B6%E7%99%BB%E8%AE%B0%E8%A1%A8%E3%80%8B%E5%8F%8A%E6%93%8D%E4%BD%9C%E6%8C%87%E5%8D%97%EF%BC%8C%E6%8C%89%E7%85%A7%E6%93%8D%E4%BD%9C%E6%8C%87%E5%8D%97%E8%A6%81%E6%B1%82%E9%A2%86%E8%B4%AD%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2%3C/p%3E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元美路2号财富广场B座13A层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
地址:东莞市鸿福路93号
联系方式:李先生,0769-228878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洲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元美路2号财富广场B座13A层08室
联系方式:何梓生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梓生
电 话: 0769-23328188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