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高新区产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国风大道(永济西路--广顺路)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沧州高新区产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国风大道(永济西路--广顺路)监理已由
沧州高新区行政审批局以沧高审初设批字〔2024〕1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沧州高新区开创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33018万元,建设规模:主要敷设武林大道、杏林街、卫民路等11条路的雨水管网15641米,管径D300-D1400;污水管网9511米,管径DN400-DN1500;供热管网4250米,管径D426、D219;电力排管7604米,通信排管7604米,同时建设能源站一座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工程。建设地点:沧州高新区辖区内
2.2招标范围:沧州高新区产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国风大道(永济西路--广顺路)监理,本次招标项目道路长度约
638.635米,规划红线宽7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包含道路、排水、照明、交通、绿化、电力土建、通信土建、过水涵洞等。建设地点:国风大道永济西路以南,广顺路以北。监理范围包括工程施工、设备安装及保修期阶段的监理。含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及保证本工程达到竣工使用条件的全部工程的监理服务,包括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组织协调、信息及资料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等及保修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45.98万元。 2.3计划监理服务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缺陷责任期结束为止。 2.4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一)投标人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或监理综合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3.3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4本次招标(?允许/□不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合同工程。
3.5注册单位必须为投标人,提供近期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拟派总监在建工程的数量不超过2项,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三)其他
3.6投标人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7本项目人员要求:拟派驻本工程项目的监理人员数量不得少于4人(其中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单位必须为投标人,提供近期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单位必须为投标人,提供近期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监理员须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或省级监理业务培训合格证(注册单位必须为投标人,提供近期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且不少于2人;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10本项目按照“双盲”的相关政策执行并实行分散评标。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8-08 09:30至2025-08-13
09: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小宝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9-02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小宝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hbzxb.com.cn/#/homeMai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小宝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hbzxb.com.cn/#/homeMain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代理收费标准和付费主体: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标准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的60%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完成代理工作并取得中标通知书后,由使用单位一次性支付。平台使用情况
(1)平台名称:招小宝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2)使用范围:发布招标公告、补遗文件、澄清文件、开标、评标、中标结果公告均使用第三方平台; (3)平台收费标准和付费主体收费标准:付费主体为“潜在投标人”。本项目收费金额为400元。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联系电话向沧州晨晖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耿炳志,
联系电话: 0317-5662877 。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监督部门名称:
沧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建设管理局招标办
电话:
0317-8697190
电子邮箱:
/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是
1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沧州高新区产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国风大道(永济西路--广顺路)监理 | 投标人/供应商 | 400 |
13.联系方式招标人: | 沧州高新区开创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沧州晨晖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沧州高新区 | 地址: | 沧州高新区小微企业科技创业园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张工 | 联系人: | 耿炳志 |
电话: | 0317-8697656 | 电话: | 0317-5662877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czchgcjszxyxgs@163.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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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信息来源于发改委,
原文链接地址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