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东县城江北移民安置新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一期)工程总承包(EPC)监理服务(ESBD-202512QT-00700100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ESBD-202512QT-007001001 | |||||||||||||||||||||||||||
|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巴东县城江北移民安置新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已由巴东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巴发改审批[2025]38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巴东县神农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三峡后续专项资金、地方财政统筹、专项债券及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招标人为巴东县神农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双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服务机构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巴东县官渡口镇 建设规模:本项目起点位于官东大道,终点止于乐乡大道与东坡路交叉口。线路全长1.83公里,其中次干路长1.1公里,宽19米,支线长730米(桥梁411米),宽11.5米。 其他:/ | |||||||||||||||||||||||||||
|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巴东县城江北移民安置新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一期)工程总承包(EPC)监理服务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监理服务期: 450日历天,其中450日历天为施工工期,监理服务期为项目准备阶段、整个施工阶段及保修期。 工程概算投资额/建筑安装工程费:12863.66万元。 | |||||||||||||||||||||||||||
| 2.3其他:监理服务费上限价(即最高限价):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 号)文件标准的64%计取且不超过1465543元。监理服务费最终结算按施工单位工程建安费审计确认金额为计费基数,按投标单位投标报价下浮比例同比例进行结算且不超过投标人合同签约价。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1)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其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近3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36个月,下同)完成过1项类似监理业绩。(2)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3)施工阶段常驻现场人员不得少于6人,且其构成为项目总监(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2人) 、监理员 (不少于3人)。投入本项目所有的监理人员必须是投标人在册人员。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3.6.1 根据《 巴东县公共资源交 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全县招投标领域推行“五 减一强化 ”工作措施的通知》:(1) 投标人无需提供本单位“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查询网站截图,由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并留存查询截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将直接作否决投标处理; (2)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需提供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证明材料,改为填写《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表》并书面承诺; (3)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状况说明等相关财务证明材料,只需书面承诺; (4)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需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只需书面承诺; (5)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需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劳务合同证明材料,只需书面承诺。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EF%BC%89%E8%BF%9B%E8%A1%8C%E6%B3%A8%E5%86%8C%E7%99%BB%E8%AE%B0%EF%BC%8C%E5%B9%B6%E5%8A%9E%E7%90%86CA%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3%80%81%E6%89%8B%E6%9C%BACA%EF%BC%88%E6%A0%87%E8%AF%81%E9%80%9A%EF%BC%89%E6%88%96%E8%80%85%E7%94%B5%E5%AD%90%E8%90%A5%E4%B8%9A%E6%89%A7%E7%85%A7%EF%BC%88%E5%85%B7%E4%BD%93%E6%93%8D%E4%BD%9C%E5%8F%82%E8%A7%81%E2%80%9C%E6%81%A9%E6%96%BD%E5%B7%9E%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4%BF%A1%E6%81%AF%E7%BD%91%E2%80%9D%E2%80%94%E7%BB%BC%E5%90%88%E6%9C%8D%E5%8A%A1%E2%80%94%E4%BA%A4%E6%98%93%E4%B8%BB%E4%BD%93%E6%B3%A8%E5%86%8C%E7%99%BB%E8%AE%B0%E6%8C%87%E5%8D%97%EF%BC%89%E3%80%82%3Cp%3E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12-31至2026-01-20 09:00: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6年01月20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 6.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方式开标(即投标人不需要拟派人员到开标现场)。6.2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 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 30 分钟前,使用CA 数字认证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6.3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6.4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虚拟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 |||||||||||||||||||||||||||
| 7.评标办法 |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www.hbggzyfwpt.cn)、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巴东分中心交易网(http://***/bdweb/%EF%BC%89(%E5%8F%91%E5%B8%83%E5%85%AC%E5%91%8A%E7%9A%84%E5%AA%92%E4%BB%8B%E5%90%8D%E7%A7%B0)%E4%B8%8A%E5%8F%91%E5%B8%83%E3%80%82%3C/td%3E%3Cp%3E |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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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30日 | |||||||||||||||||||||||||||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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