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台县分布式光伏清洁能源建设项目(项目名称)监理三台县分布式光伏清洁能源建设项目监理标段
补遗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为有利于最大限度地节约建设资金,使招标人获得更好的经济效益,现对三台县分布式光伏清洁能源建设项目(项目名称)监理三台县分布式光伏清洁能源建设项目监理标段发布补遗,本补遗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果本补遗文件所载内容与原招标文件发生矛盾时,以本补遗文件内容为准。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4低于成本报价中“启动低于成本评审的具体标准:当投标人的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90%并且低于所有投标人(通过初步评审)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的95%时。”修改为:“启动低于成本评审的具体标准:投标人的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时。”
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B方式:采用有效投标报价(经初步评审合格且不低于成本的投标报价;报价有修正的,以修正后的价格为准)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为:S(评标基准价)=(a1 +……+an)/n,a为有效的投标报价。”修改为:“☑A方式:采用有效投标报价(经初步评审合格且不低于成本的投标报价;报价有修正的,以修正后的价格为准)中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为:S(评标基准价)=amin,amin为有效的最低投标报价。”
3、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偏差率☑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其他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1%扣1(不少于0.5)分,每低1%扣0.5(不少于0.25)分。”修改为:“☑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其他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1%扣1(不少于0.5)分。”
4、投标截止时间、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变更为2025年08月01日09时30分。
其他事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补遗文件。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四川梓弘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雄烽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2025年7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