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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旬阳市矛盾调解中心)规范化建设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争性磋商 2025年0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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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旬阳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旬阳市矛盾调解中心)规范化建设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6月06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YZFCG2025CSCG07

项目名称:旬阳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旬阳市矛盾调解中心)规范化建设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194,497.02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旬阳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旬阳市矛盾调解中心)规范化建设):

合同包预算金额:2,194,497.02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194,497.02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装修工程11(项)详见采购文件2,194,497.02 2,194,497.02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旬阳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旬阳市矛盾调解中心)规范化建设)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6)《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旬阳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旬阳市矛盾调解中心)规范化建设)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①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合法有效(三证合一的企业只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本单位证明(即投标截止前的社保缴纳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

③投标企业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资质证书合法有效;

④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执业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齐全有效,且无在建工程;

⑤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提供任意一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⑥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度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⑦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度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⑧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⑨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 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⑩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式样见投标文件格式。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5月26日 至 2025年05月30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6月06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6月06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1)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2)供应商于文件发出时间内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系统(http://ak.sxggzyjy.cn/),选择本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参与投标活动;

(3)供应商须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限内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系统,直接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下载通道将关闭,未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

(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不见面投标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远程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供应商版)》;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共旬阳市委政法委员会

地址:陕西省旬阳县城关镇瑞莲路7号

联系方式:182925381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旬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旬阳市瑞莲路46号

联系方式:0915-72222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0915-7222213

旬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0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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