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柳城县凤山中心小学委托,对柳城县凤山中心小学1#、2#学生宿舍楼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已于2026年10月9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柳 州)、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对本项目标段柳城县凤山中心小学1#学生宿舍楼项目发出澄清公告。
一、更正内容:
(一)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诚信要求(7)其他要求:“无”变更为“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标段为部分预留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招标合同总金额的 40%专门面向中型或小型或微型企业,其中合同总金额40%中的60%或以上专门面向小型或微型企业。本次招标,投标人可根据自身企业情况选择以下方式之一参加:
①小型或微型企业可直接投标;
②中型企业投标须提供分包意向承诺书,分包意向承诺书约定合同总金额40%中的60%或以上由小微企业承担;
③大型企业投标须提供分包意向承诺书,分包意向承诺书约定合同总金额的40%由中小微企业承担,其中合同总金额40%中的60%或以上由小微企业承担;
④大型企业与中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的,约定合同总金额的40%由中小微企业承担,其中合同总金额40%中的60%或以上由小微企业承担;
⑤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的,约定合同总金额的40%中的60%或以上由小微企业承担。(中小微企业以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附表为划分标准,并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1.因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点投标人资格要求“3.7”的选项在系统中为固定模版,无法修改,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标段为部分预留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与本项目的实际情况不符,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统一以本须知前附表1.4.1点第(7)项“其他要求”约定内容为准。”
(二)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1分包“☑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
分包金额要求: 。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
”变更为“□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柳城县凤山中心小学1#学生宿舍楼项目。
分包金额要求:本次招标合同总金额的40%专门面向中型或小型或微型企业,其中合同总金额40%中的60%或以上专门面向小型或微型企业。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
(三)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3.7 履约保证金修改为“无”。
二、请各潜在投标人按照最新的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修改的地方均做相应变更,其余内容不变。
三、本次项目联系事项:
招标人:柳城县凤山中心小学
地址:柳城县凤山镇
联系人:刘立俊联系电话:0772-7612989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柳州市桂中大道南端6号九洲国际10楼
联系人: 梁秀华联系电话:0772-3808868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14日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