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平县2022年农村公路通村道路建设项目第一标段施工合同
西平县交通运输局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西平县2022年农村公路通村道路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接受河南碧鑫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第一标段的投标。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合同。
1.该标段共7个道路建设项目,总里程约4.1km,设计路面结构为水泥混凝土路面。
2. 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1)本合同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文件;
(4)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5)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
(7)技术规范;
(8)图纸;
(9)其他合同文件。
3. 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4. 根据施工图设计和招标文件中所列工程量的预计数量和单价或总额价计算的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贰佰伍拾壹万柒仟壹佰肆拾柒元贰角贰分(¥2517147.22元)。
5. 承包人项目经理:张占军
6. 工程质量符合合格 标准。
7. 工程资金拨付方式:签订合同后拨付合同价的30%预付款,工程完成工程量80%再拨付40%,全部完成合同工程量经验收合格后,拨付工程款的27%,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
8. 发包人将严格按照交通部《公路工程施工技术规范》《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对在建工程项目进行管理,承包人要认真执行。
9. 检验不符合质量技术标准,验收不合格的,由承包人重新施工,费用自理。
10.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要注意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减少污染,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扬尘治理工作。
11.施工单位要规范劳动用工管理,落实施工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主体责任,按期兑现支付农民工工资。
12. 承包人应在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之日起开工,工期60日历日。未按工期完成,将给予处罚。
13. 承包人在施工中间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如有违法、违纪行为,发包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承包人在施工中间的工伤、残、亡一概由承包人负责,发包人概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4. 本合同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一份,监督单位一份,县财政局、工程监理单位各一份。
15. 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合同协议。
发包人:西平县交通运输局(盖单位章) 承包人:河南碧鑫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