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珠公司桂林酒店视频监控设备项目询比公告
广东南航明珠航空服务有限公司桂林南航明珠大酒店(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桂林酒店视频监控设备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桂林酒店视频监控设备项目。
1.2 项目编号:CZ2024011690。
1.3 项目类别:物资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通过询比采购方式选取1名合格供应商为桂林南航明珠大酒店提供监控设备(含安装调试)。不含税总限价:86891.87 元。
序号 | 项目 | 技术参数要求 | 单位 | 数量 | 不含税单项采购限价 |
1 | 监控摄像头400W | 1.在2560x1440@25fps下分辨力可达1400TVL,靶面尺寸为1/2.7英寸。 2.内置麦克风1个、RJ45网络接口1个。 3.IP66防尘防水。 4.供电方式:支持DC12V、POE供电。 5.信噪比≥55dB。 6.支持白光/红外双补光,红外光最远≥30m,白光最远≥20m。 7.支持背光补偿,强光抑制,3D数字降噪,数字宽动态,适应不同环境。 8.支持SmartIR,防止夜间红外过曝。 | 台 | 51 | 439.81 |
2 | 室外枪机摄像头400W | 1.在2560x1440@25fps下分辨力可达1400TVL,靶面尺寸为1/2.7英寸。 3.IP66防尘防水。 4.供电方式:支持DC12V、POE供电。 5.信噪比≥55dB。 6.支持白光/红外双补光,红外光最远≥30m,白光最远≥20m。 7.支持背光补偿,强光抑制,3D数字降噪,数字宽动态,适应不同环境。 8.支持SmartIR,防止夜间红外过曝。 | 台 | 10 | 439.81 |
3 | 电梯专用摄像头 | 1. 在2560x1440@25fps下分辨力可达1400TVL。 2. 内置麦克风1个、RJ45网络接口1个。 3. CMOS传感器≧400万像素、支持300米以内POE供电及网络传输。IP66防尘防水。 4. 支持背光补偿,强光抑制,3D数字降噪,数字宽动态。 5. 支持人形检测。 6. 支持开放型网络视频接口,ISAPI,SDK,GB28181协议。 7. 智能补光,支持白光/红外双补光。 8. 支持SmartIR,防止夜间红外过曝。 | 台 | 3 | 439.81 |
4 | 电梯专用网桥 | 1. 单频2.4G Hz无线网桥套装,内置定向天线,包装包含发射端和接收端两个设备,出厂默认配对,无需配置即可使用。 2. 推荐传输距离300米,最大桥接速率300Mbps。 3. 设备维护:支持Web、APP。 4. 供电方式:12VDC和12V非标PoE供电(标配12V电源适配器和非标PoE供电配件)。 | 套 | 3 | 407.77 |
5 | 摄像头支架 | 铝合金支架,支持壁装枪机摄像头,外部摄像头需要配防雨护罩。 | 套 | 64 | 28.16 |
6 | 64路16盘位硬盘录像机 | 1.视频接入路数64路,HDMI接口≥2个,VGA接口≥2个,RJ45 千兆网络接口≥2个,USB2.0接口≥2个,USB3.0接口≥2个,RS232接口≥1个,RS485接口≥1个;SATA接口≥16(支持接入8T、10T、12TB、14TB、16TB、18TB、20TB等多种容量的 SATA接口硬盘)。 2.支持最大接入带宽640Mbps,最大存储带宽640Mbps,最大转发带宽 640Mbps。 3.支持报警事件、异常事件计数提醒功能,以图标形式在监控界面上提醒用户,异常事件包括硬盘满、硬盘错误、网络断开、IP 冲突、非法访问、视频信号丢失、录像/抓图异常、IP 通道冲突、热备异常、子码流分辨率/码率超限、配件板异常、硬盘高温异常、硬盘低温异常、硬盘坏块异常、硬盘撞击异常、硬盘严重故障异常、无码流异常等。 4.可接入带有温度报警、烟雾报警、障碍物遮挡报警、移动报警、防拆报警、紧急报警的智慧消防摄像机进行报警联动。 5.支持接入具有专家模式的移动侦测的摄像机,移动侦测报警能够区分是人、车还是其它目标产生,可录像和记录报警信息。 | 个 | 1 | 6029.13 |
7 | 监控专用硬盘 | 1.容量:≧8TB;转速:≧7200rpm;缓存:≧256MB;接口:SATA;尺寸:3.5英寸。 2.监控存储盘存储时间≥90天。 3.支持 7*24小时超长待机服务。 | 个 | 15 | 1619.42 |
8 | 监控专用硬盘 | 1.容量:≧12TB;转速:≧7200rpm;缓存:≧256MB;接口:SATA;尺寸:3.5英寸。 2.监控存储盘存储时间≥90天。 3.支持 7*24小时超长待机服务。 | 个 | 1 | 2281.55 |
9 | 监视器 | 1.支持3840 × 2160超高清显示、65寸液晶显示器(壁挂)。 2.支持文本、图片、音频、视频等多种格式多媒体播放。 3.物理分辨率≥4K(3840*2160@ 60Hz),内置扬声器。 4.像素间距0.285375 (H) mm × 0.285375 (V) mm。 5.HDMI接口≥2个,RJ45≥1 6.支持有线/WiFi网络功能。 | 台 | 1 | 2300.97 |
10 | 核心层交换机 | 千兆网管交换机(24口) | 个 | 1 | 932.04 |
11 | POE交换机 | 8+2POE供电交换机 | 台 | 10 | 378.64 |
12 | 辅材(包干)及综合布线 | 1.辅材包括但不限于电源线、超五类网线、线管、管卡、标签扎带、波纹管、光纤收发器等。 2.综合布线要求:符合行业标准的网络综合布线服务,网线铺设包括网线套管铺设、转弯处加弯管、加装桥架等,确保线路可长期使用,不被鼠咬。 3.网线:超五类,纯铜,护套材质:PVC ;护套颜色:灰色。 4.线管:PVC材质,厚度20/25mm(允许+0.3mm)。 5.扎带:标准扎带约11cm。网线标签扎带:标签宽度≥1.2cm,标签长度≥2cm。 | 项 | 1 | 16097.09 |
不含税合计 | 86891.87 |
注:1、以上均为不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固定金额采购模式。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或总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
3、本项目总价包干,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搬运、包装、现有设备设计、制造、人工、运输、交通、装卸、安装、调试、清洁费、质保、培训、知识产权授权、售后服务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确保设备达到验收合格可正常使用状态。供应商需自行考虑本项目在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产生的费用,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将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供应商在实际供应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整价格,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在采购周期内由于市场波动而引致的风险。
1.6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序号 | 交货内容 | 交货地点 | 交货时间 |
1 | 监控设备 | 桂林市象山区翠竹路19号南航酒店 | 自采购人下单之日起7个日历日内将货物运输至交货地点,自进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监控设备安装、调试工作。 |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2025年9月1日-2026年2月28日),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询比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1.9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公司参加本次询比,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须提供分公司、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分公司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响应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
2.2供应商为本次采购标的物的合法制造厂家或代理商,若为制造厂家,其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的,代理商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若为代理商,则必须取得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合法授权,若多家代理商同时提供唯一授权,唯一授权代理商均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注意:须提供制造厂家的证明材料,要求能够充分证明其具有合法生产权利及生产能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生产设备,生产场地照片等);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厂家满足上述要求的证明材料及针对本项目的合法授权书。)
2.3 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询比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4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询比项目。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询比项目。
2.5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供应商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发现供应商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
2.6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询比。
2.7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询比
2.8 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陆平台,下载、递交、解密相应文件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异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务费、提交各类保证金等付款行为的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第二章第二节《供应商须知》中第3.4.6的规定,以及依据本询比文件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2.9供应商能够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意:提供国家税务部门网站“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截图或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材料或2025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份及该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的完整检验截图。)
2.10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询比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询比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询比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询比文件的获取
3.1获取询比文件时间:2025年8月19日至2025年8月21日;请务必在此期间登陆“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选择项目下载询比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本次询比。
3.2询比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https://csbidding.csair.com/cms/channel/czzngys/96540.htm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25日17时30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响应文件。
4.2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联系方式
5.1采购人:广东南航明珠航空服务有限公司桂林南航明珠大酒店
地址:广东南航明珠航空服务有限公司桂林南航明珠大酒店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廖先生,17707739512
6、澄清、异议、投诉反馈路径
6.1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需采购人进行解释说明的,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二章2.2.1项规定,进入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采购项目提问区域提出疑问。
6.2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递交至采购人。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桂林市象山区翠竹路19号桂林南航明珠大酒店
采购人联系人:廖先生
联系电话:17707739512
6.3如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广东南航明珠航空服务有限公司桂林南航明珠大酒店
联系地址:桂林市象山区翠竹路19号桂林南航明珠大酒店
联 系 人:肖女士
联系电话: 0773-3808393
6.4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且提出内容和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客观、来源合法。调查过程中,若发现供应商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采购人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阶段 |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
资格预审阶段 | 截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递交日期前”提出异议 |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 (招标采购项目)截至“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截止后48小时,或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较晚的期限为准)”提出异议 |
(非招标采购项目)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24小时”提出异议 | |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 截至“评审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
澄清、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询比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澄清/异议/投诉承诺及程序指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