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前锋区花椒产业园区功能提升项目(项目名称)地布和农药标段(第二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前锋区花椒产业园区功能提升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广安市前锋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广安市前锋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前锋区花椒产业园区功能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前区发改项【2021】11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安市前锋区生态农业开发供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债券资金、区级财政资金及业主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安市前锋区生态农业开发供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地布和农药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广安市前锋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前区发改项【2021】116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前锋区;
2.2建设内容及规模:地布、地钉、农药等,具体内容及要求见第七章;
2.3交货期:除地布、地钉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其余产品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365日历天;
2.4标段划分:本次地布和农药采购为1个标段;
2.5交货地点:前锋区观塘镇、虎城镇;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交货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地布: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销商或代理商或生产商;农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销商或代理商或生产商(经销商或代理商具有农药经营许可证,生产商具有农药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
□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不要求) 。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提交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名称应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名称;(2)联合体成员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所承担的范围、工作内容、责任和权利义务;(3)已组成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不能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同时企业集团母、子公司也不得分别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4)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含联合体牵头人,牵头单位为地布的投标人)。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3.4 本次招标仅面向中小企业发包(其中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的企业均不属于中小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单位均应属于中小企业)。具体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建筑业”划型标准为准,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除技术复杂、存在特殊要求外,我省依法必须招标的国家投资工程,招标控制价在3000万元以下的施工项目(标段) 应勾选此项。)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0月24日开始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链接])—“登录”——“交易主体”—“建设工程”,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广安 市(州))(网址:[链接])—“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1月13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5.2本项目开标实行(□见面开标;☑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方式,关于“不见面开标系统”的流程和注意事项,请各交易主体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查看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指南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广安市(州)》(公告发布的其他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行政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广安市前锋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826-6970660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安市前锋区生态农业开发供销有限公司
地 址:前锋区北城印象8楼
邮 编:638019
联 系 人:雷老师
电 话:0826-2881217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锦东路668号国嘉新视界14楼
邮 编:610065
联 系 人:程老师
项目负责人:程莉
电 话:028-86618391/17745040704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2026年10月23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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