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浙江艺术职业学院
项目名称:东冠校区房屋租赁
标的名称:东冠校区房屋租赁
数量:1
预算金额(元):637531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租赁位于滨江区浦沿街道园区中路的15号楼,16号楼,17 号楼,18号楼做为我校东冠校区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637531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随着学校发展需要,我校租赁位于滨江区浦沿街道园区中路的15号楼,16号楼,17 号楼,18号楼做为我校东冠校区。其中15号楼为教学楼,16号楼,17号楼,18号楼为 学生宿舍楼。东冠校区承载了我校部分非表演专业学生教学及住宿的需求,是我校重要 组成部分之一。
我校东冠校区4幢楼分别租赁自杭州惠冠实业有限公司(15号楼、16号楼、18号楼)、 杭州东冠通信科技开发有限公司(17号楼),按照合同,2025年上半年需要支付房租637.531万元,其中杭州惠冠实业有限公司为403.216万元,杭州东冠通信科技开发有限 公司为234.315万元。此次租赁只能向唯一供应商即杭州惠冠实业有限公司和杭州东冠通信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进行采购。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杭州惠冠实业有限公司、杭州东冠通信科技开发有限 公司
地址:杭州
三、公示期限
2025年04月03日至2025年04月11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艺术职业学院
联 系 人:谢劲芳
联系电话:15869164073
传 真:/
地 址:浙江艺术职业学院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 系 人:马瑞敏
监管部门电话:0571-87055741
传 真:0571-87056984
地 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单一来源申请核准表.pdf(322.7 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