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招标文件第
24
页内容:
注:非小微企业供应商投标,须将上表中序号
4
钻探中水文地质钻探、工程地质钻探、成井材料的服务内容分包给小微企业承接,满足(本项目预留份额不低于
40%
面向中小企业,其中:预留份额(
100%
)面向小微企业,并在投标文件中附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且不得再次分包)预留份额。
更正为:
注:
1
、非小微企业供应商投标,须将上表中序号
4
钻探中水文地质钻探、工程地质钻探、成井材料的服务内容分包给小微企业承接,满足(本项目预留份额不低于
40%
面向中小企业,其中:预留份额(
100%
)面向小微企业,并在投标文件中附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且不得再次分包)预留份额。
2
、上表中各单项服务内容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
*
预算比例。
其他内容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