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法库县中医院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法库县中医院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专项资金400.00万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具休内容详见第三章货物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共中的:
(001)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药监部门批准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各案)证明文件,且在有效期内
2)如属于医疗器械的产品须具有药监部门批准的医疗器械注册备案证明文件,且在有效期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13日08时30分到2026年09月18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0日13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0日13时30分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法库县中医院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000,000.00
最高限价(元):4,000,000.00
采购需求:(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货物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交付
落实的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采购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其他补充事宜
1.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加盖公章、1份):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后附法人、授权人身份证明):(大厦须电梯刷卡,到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
联系人: 王 经 理
咨询电话:183-1119-6869
邮 箱:cg100143@[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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