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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1)采购内容:叶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叶县2025年度惠民盐采购项目,采购食盐2254.2吨。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20日历天。 (4)质量:合格,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6)质保期:3年 |
| 6、合同履行期限:同交货期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供应商需作出自身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信用承诺函,按约定提交相关材料的承诺,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约定,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 (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3)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投标时,需按照规定提交相关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同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2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也可上传电子营业执照);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4供应商为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的应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的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证书以及有效期内的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证书,供应商为食盐定点批发企业的应提供有效期内的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证书。 3.4供应商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采购人保留查询及考察的权利,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同时上报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5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若有不良记录投标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有权在开标当天查询,如有不良记录,其投标无效。 3.6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注:(1)如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2)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5年11月13日 至 2025年12月02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网址:http://***/) |
| 3.方式:潜在投标人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交易主体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下载。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fwzn/11020.jhtml%3Cp%3E 办理CA证书:http://***/tzgg/10814.jhtml%E3%80%82%3C/td%3E%3C/tr%3E%3Cp%3E |
| 4.售价:0元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5年12月0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5年12月0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叶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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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2、监督单位:叶县财政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42200548215XM 联系电话:0375-2316208 3、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提出质疑、投诉等事宜。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投诉将不予受理。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叶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
|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九龙路 |
| 联系人:贾先生 |
| 联系方式:15136979631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昊德峻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示范区长安大道西段盛润广场4号楼23楼2314室 |
| 联系人:王先生 |
| 联系方式:13071756668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
| 联系方式:130717566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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