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HXCG-HY25027
采购项目名称:衡阳市消防救援支队心理健康服务工作项目
二、项目废标/流标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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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补充事宜
衡阳市消防救援支队心理健康服务项目合同
甲方:衡阳市消防救援支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30400MB1E206045
住所地: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芙蓉路17号
法定代表人:韩灏凌
乙方:深圳市兰倾心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088295105L
住所地: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北路水产大厦18I
法定代表人:王玉秋
项目名称:衡阳市消防救援支队心理健康服务工作项目
委托代理编号:HXCG-HY25027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招标代理的招标结果签订本合同。
一、合作总则
为切实解决指战员在长期高强度执勤备战及执行重大任务过程中产生的心理问题,精心打造一支优秀心理工作骨干队伍,以促进心理健康工作开展,做到有方向、有实效、有特色,充分发挥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矫治、预防和发展功能,切实提升队伍“幸福力”,甲乙双方就建立全年长效合作机制开展系列心理健康指导和培训工作达成本协议。
二、服务内容及费用:
2.1、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心理健康服务工作内容:
支队心理健康服务工作项目清单
序号 服务项目 数量 备注
1 心理健康问题筛查工作 1200人 覆盖支队所有人员,且筛查含数据报表
2 心理健康主题月活动 3场 1、分别在3个党建协作联合体开展心理健康活动:心理健康讲座、“心灵夜话”访谈活动、心理健康主题日活动、心灵驿站“软件”设置、心理团辅等活动;
2、每场活动时间为一天,不含场地费用,费用由乙方全权负责,甲方不另外支付费用。
3 心灵驿站站长培训班 8期 1、培训班人数在40人左右,需要培训心理辅导基础知识、VR设备使用等。
2、每期时间为一周,线上培训,每天培训时间不小于3小时。
4 心理健康驻队服务 6期 1、依据工作实际情况选择消防站开展。
2、每期为一周。
5 心理危机干预热线服务 1年 24小时保障服务。
6 遂行政治工作心理健康服务 1年 24小时保障服务。
7 心理巡诊及团辅服务(含家庭主题活动) 1年 时间持续全年且覆盖所有队站(预计38个队站),每个队站至少1次,每次不少于4课时,需要使用VR设备进行团辅。
2.2服务项目补充说明:
(1)心理健康问题筛查工作:需要由中标公司实地督促全体人员填写资料;
(2)心理健康主题月活动:每次活动预计200人左右;场地、食宿等所有为活动支出等经费需要由中标公司负责。
(3)心理健康驻队服务:驻队人员需按规定缴纳伙食费,伙食费自理。
(4)心理危机干预热线服务;至少开通4条干预热线并24小时保障服务。
(5)遂行政治工作心理健康服务:需要随时有人员待命,在事故发生后在1小时内到达事故地点。
2.3提供心理服务时间:一年,具体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服务地点由甲方指定,乙方需按甲方要求现场服务,合同期满15日内验收考核合格后甲方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验收标准参照甲方采购需求及乙方响应文件)。
2.4服务协议总价:189500.00元(小写),壹拾捌万玖仟伍佰元(大写)。
2.5付款方式:甲方根据乙方服务进度进行付款,最后一次预留合同总价款的5%由甲方根据绩效评估及合同履行中的是否有过错或过失责任、对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进行赔偿或补偿清算后再予支付尾款。
2.6甲方将在收到上述金额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3.1乙方应保证为甲方提供服务时,乙方的设备及服务内容不受第三方提供的侵犯专利权、版权、商标权、人身权、财产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如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因第三方侵权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对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如甲方承担任何第三人的赔偿责任,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
3.2乙方提供的服务必须全部达到采购文件各项要求,国家或行业有规定的,还要符合相应规定。
3.3甲方应在合同履行阶段对乙方工作提出建议或相关要求,并对服务工作地点及方式明确,若有变动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否则乙方有权利拒绝履行服务内容。
四、保密责任
4.1乙方必须承诺签订保密协议,对所涉及的数据和相关资料文件严格保密,不得外传。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知悉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数据,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第三方泄露, 否则,乙方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差旅费、律师费、公证费等费用)。本条款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失效。
4.2 本保密条款在服务期内及服务终止后三年之内持续有效。
五、违约责任
5.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验收或拒付款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
5.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
5.3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额的5‰的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5%。
5.4乙方在承担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
5.5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 2个工作日内整改;二次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乙方应按该不合格服务对应金额的 20%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在尾款中抵扣该部分违约金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需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对应服务款项,并赔偿甲方因另行采购服务产生的差价损失(差价损失以甲方实际支出为准)。
六、争议的解决
6.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衡阳市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
6.2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6.3、违约方还应承担守约方为此产生的律师费、交通费、保函费等合理开支。
6.4本协议首部所列地址、电话通讯方式如有改变,应提前5天书面通知对方,否则仍以变更前的地址为有效的送达地址,导致相关文书含法律文书送达不能的视为默认送达到位,邮件被退还之日视为已经送达到位,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自行变更人承担。
七、合同生效及其他
7.1本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伍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招标公司备案壹份。
7.2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7.3本合同未详尽内容,由双方另行协商作为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衡阳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衡阳市蒸湘区芙蓉路17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张强 电 话:135752888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和兮国际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蒸湘区长丰大道28号汇景花园2栋一单元1407室
联系方式:联系人:梁艳兰 电 话:199773486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艳兰
电 话: 199773486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