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
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站前Ⅶ标项目
水稳料
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CRCC-16J-TSJY-202510-01
本次招标项目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站前Ⅶ标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沪杭铁路客运专线股份有限公司,承包人为: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站前Ⅶ标项目部。本项目工程需要的水稳料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 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七部委第27号令《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
3、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文件。
2. 招标内容及方式
2.1 招标内容:本次招标的物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以及标的包件的划分详见附件“招标物资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2.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 投标人资格及审查要求
3.1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附件“招标物资及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服务等方面应具备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不得存在“1.4.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3一包一投,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
4. 发布公告的媒介及供应商注册
4.1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om)上发布。
4.2 本次招标如有变化,招标人将在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om)上发布通知。
5. 投标人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投标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om)注册会员,查询拟参与投标包件进行网上报名、支付标书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本次招标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0月16日至2025年10月21日,
工作日:早上,08:00-11:30;下午14:00-17:00。
5.3 潜在投标人需要登录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om)网上注册报名,并申请办理CA锁用于电子投标文件的签章、加密及解密(CA办理所需资料及程序详见中国铁建云链平台首页-小鹿课堂-帮助中心-铁建云链平台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后续登录注册账号即可参与投标报价,如果不能正常报价,需要联系招标人。
5.4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标书费汇至招标人指定账号,标书费售后不退。汇款备注:项目简称+包件号+标书费。汇款信息如下:
汇款备注:项目简称+包件号+标书费
5.5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在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om)自行申请。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此次招标投标人须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使用CA锁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线上递交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11月06日9时30分。
本次招标的材料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9. 招标人信息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人为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站前Ⅶ标项目部,中标通知下发,签订合同等后续工作均由招标人办理。
招标联系人: 曹建林 电话: 13306723377
10. 招标监督电话
本次招标集团公司监督电话:010-51884589
2025年10月16日
附件:招标物资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1、招标物资
中铁十六局集团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站前Ⅶ标项目
水稳料采购招标包件划分清单
序号 | 包件名称 | 标书售价(元)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TSJY-SWL-01 | 500 | 水稳料 | 3%水泥掺量 | 吨 | 6600 | 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西塘镇礼庙村通苏嘉甬7标一分部施工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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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水稳料 | 5%水泥掺量 | 吨 | 2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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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 9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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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招标物资技术要求规格书
2.1水稳料原材料及各项质量指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2.2水稳料有关性能指标要求:以买方书面通知为准,卖方所提供水稳料应达到买方所要求的力学性能、耐久性能、和易性性能、坍落度、初凝和终凝时间及其他性能的要求,并按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进行检验合格。
2.3、水稳料的强度检验评定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2.4、卖方应按照水稳料配合比进行生产,卖方在生产过程中,买方有权派试验人员进行监控,但买方试验员的监控并不能减轻或免除卖方的产品和技术责任。
2.5、在水稳料供应过程中,供、需双方如果更改约定的重要技术数据,要求更改的一方必须出具有效的书面凭证。
2.6、卖方应定期向买方提供水稳料强度报告及其他需要的资料。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招标物资生产及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并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若投标人营业执照是“三证合一”,不需分别单独提供),注册资金不低于20万元。
3.2、投标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应提供投标物资近两年内具有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合格检测报告.
3.3、投标人近三年至少有一项国家或地方建设工程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无不良信誉,近两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件,在路局系统内无不良合作记录。
3.4、投标人需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产品质量稳定,供货信誉良好。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行为和严重违约行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拟定中标人不存在铁路信用评价被限制投标的情况,不存在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目前在处罚有效期内;拟定中标人不存在与中国铁建内部单位不良合作记录。
3.5、投标人企业财务指标良好,近两年无连续亏损状况。
3.6、不接受联合体、挂靠性质的单位进行投标。
3.7、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或者未划包件的同一物资投标。
3.9、按照《资格审查材料》样表要求,真实、详细地提供《报名表》及汇款凭证证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生产许可证、iso认证,代理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彩印(正反面),业绩证明(需要附合同证明),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检测报告,其他资料等八项相关资格审查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