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张北县人民法院三级等保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链接]?infoc=1307)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并于2026-10-13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2026095330010001 项目名称:张北县人民法院三级等保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81600 最高限价:481600.00 采购需求:采购内外网防火墙2台、上网行为管理1套、日志审计1套、负载均衡1套、APT高级威胁监测设备1套、终端威胁防御系统1套、柜式七氟丙烷自动灭火装置1套。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09-22至2026-09-29, 00:00-12:00-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链接]?infoc=1307)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10-13 09:00(北京时间)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链接]?infoc=1307)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依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冀财采〔2023〕14号)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2.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3.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要求,依据采购人与代理机构签订代理协议约定,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收费标准为中标金额的1.5%。4.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文件执行。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5.中小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6.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采购过程中无需提供任何纸质材料和证明材料原件。7.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通过市场主体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CA)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和投标软件;未完成注册的供应商,请访问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完成注册登记并验证通过后,按照上述方式获取文件,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537、0313-7680600。8.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请及时关注网站本项目的撤销、变更等公告。9.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10.本项目支持使用“政采贷”。11.本项目为“双盲”评审:评审专家统一从全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施评审专家“盲抽”;采购项目“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12.本项目为远程异地评标项目。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张北县人民法院本级 地址:张北县揽胜东路揽胜楼东北侧 联系方式:0313-52227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张家口霖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桥西区工业西街13号金华怡园小区8号楼120室 联系方式:0313-55322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俊珍 电话:0313-5532270
本公告信息来源于采购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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