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银行鹤壁分行鹤壁金爵置业执行案件聘请代理律师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根据业务发展需求,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鹤壁分行(下称:“中原银行”或“我行”或“招标人”)拟对中原银行鹤壁分行鹤壁金爵置业执行案件聘请代理律师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代理机构为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2、项目范围及要求
2.1项目范围:依据最高院关于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鹤壁分行与鹤壁金爵置业有限公司合作建房纠纷案生效判决,鹤壁分行对金融大厦拥有51.12%的产权。当前鹤壁淇鼎实业有限公司申请拟对金融大厦整体建筑物进行拍卖,现选聘一家律师事务所,代理本案的执行阶段,包括但不限于执行异议、执行复议、执行异议之诉等全部环节。
2.2服务期限:自委托代理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两年。
2.3质量要求:符合招标人要求。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5中标人数量:1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能力要求:
3.1.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设立,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如由分所参与投标,分所须具备有效执业资格,且不得和总所、其他分所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3.1.2项目团队要求:拟派项目律师团队至少具有5名执业律师且至少包含1名执业10年以上,2名执业5年以上律师,以上人员近3年未受过任何行政处罚、行业处分(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具体的执业年限以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显示的首次批准的执业日期起算,提供律师执业证书、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截图及在投标单位或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5年3月以来任意1个月的养老保险,在总所缴纳养老保险的人员视同总所员工,在分所缴纳养老保险的人员视同分所员工,总所人员和分所人员不得相互选用投标,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1.3投标人自2022年以来年检合格且未受过任何行政处罚、行业处分,在业内具有良好的声誉。(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1.4投标人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保凭证及完税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具备良好财务制度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及其负责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禁止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投标人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相关主体(包括投标人、负责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提供查询网页(查询网页需体现查询时间,查询时间需在公告发布之后);
3.3.2投标人需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网站首页→高级检索→案由→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行贿罪的查询详细页面。查询对象包括企业、负责人,2022年1月1日以来,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注:以上查询截图,若投标人未提供或提供截图模糊或有瑕疵的,招标代理机构在评审现场进行查询并存档。
3.4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出现严重违约、无涉及商业贿赂等相关违规、违纪和违法行为,对客户信息承担保密义务(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书面承诺(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4.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时间:2025年11月05日至2025年11月1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5.2邮件发售。各潜在投标人无须到现场获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须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提供以下资料:①加盖公章的“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格式详见附件1);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或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③企业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文件;④招标文件费用转账凭证;以上资料合并扫描成一个PDF发送至邮箱:hxzx04@163.com。采购代理机构收到资料后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回至投标人邮箱。
5.3售价:500元。投标人应在发送邮件的当天,采用银行公对公转账方式转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转账时备注投标人名称全称+【HXZB】20251063+文件费(若采用个户对公户转账,后续不再开具发票)。
单位名称: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行郑州北环路支行
账号∶4110 624 000 1801 000 5642
行号∶301491000769
6、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6.1时间:2025年11月2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6.2地点: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淇水大道与朝歌路交叉口金融大厦29楼会议室。
7、开标时间及地点
7.1.时间:2025年11月2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7.2.地点: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淇水大道与朝歌路交叉口金融大厦29楼会议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恒信咨询网》上发布,其它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名称: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鹤壁分行
地址: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淇水大道与朝歌路交叉口东北角金融大厦
联系人:肖女士
联系方式:15936255973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联系人:孙国栋、袁芙蓉、王倩倩、李月晓、马哲
联系方式:0371-55131206、0371-86688491
附件1:
中原银行鹤壁分行鹤壁金爵置业执行案件聘请代理律师项目
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
领取时间: 年 月 日 项目编号:
联 系 人: 手 机:
公司电话: 电子邮箱:
| 投标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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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姓名: | 身份证号: |
| 被授权委托人 | 姓名: | 身份证号: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 | 有 无 | |
附件2: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参加 (项目名称)领取招标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签署之日起 天。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202511041839049460359226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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