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ZHCG2025-064
二、项目名称:清远市监管病区购买医疗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清远市监管病区购买医疗服务项目):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医院 | 清远市清新区清和大道178号 | 3,378,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清远市监管病区购买医疗服务项目):
服务类(清远市清新区人民医院)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1-1 | 其他医疗卫生服务 | 清远市监管病区购买医疗服务项目 | 按招标文件要求响 | 按招标文件要求响 | 2年(采用1+1逐年签约模式,成交供应商第一年服务结束且通过考核后,再续签后1年服务合同。) | 按招标文件要求响应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卢丹华、刘运兰、胡皓丹岚(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1.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1)以采购预算作为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方式。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的“服务类”计算。 (2)招标代理服务费的缴纳形式: 向采购代理机构直接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可用电汇等付款方式)。 2.成交供应商应签署响应文件格式《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原件前应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凭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领取《成交通知书》。如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须同时递交招标代理服务费缴费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 1 | 清远市监管病区购买医疗服务项目 | 3.4024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清远市监管病区购买医疗服务项目):
|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技术得分 | 商务得分 | 价格得分 | 综合得分 | 得分排名 | 推荐排名 |
|---|---|---|---|---|---|---|---|---|
|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医院 | 通过 | 通过 | 54.67 | 29.00 | 7.34 | 91.01 | 1 | 1 |
| 广州新市医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41.00 | 27.00 | 7.89 | 75.89 | 2 | 2 |
| 广州中医药大学金沙洲医院 | 通过 | 通过 | 41.00 | 26.00 | 7.42 | 74.42 | 3 | 3 |
| 广州开强纪念医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39.00 | 22.00 | 10.00 | 71.00 | 4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清远市公安局
地 址:清远市新城人民二路68号
联系方式:0763-34634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清远市众航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静福路27号朝南国际商务中心8层办公室08号
联系方式:0763-37838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哲
电 话:0763-3783808
清远市众航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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