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省洛阳市交通事业发展中心南京至洛阳高速公路(汝阳至伊川段)改扩建工程已由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南京至洛阳高速公路(汝阳至伊川段)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豫发改审批〔2025〕70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河南省交通运输厅以《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南京至洛阳高速公路(汝阳至伊川段)改扩建工程主体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豫交规划许〔2026〕16号)、《洛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南京至洛阳高速公路(汝阳至伊川段)改扩建工程绿化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洛市交规函〔2026〕12号)、《洛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南京至洛阳高速公路(汝阳至伊川段)改扩建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洛市交规函〔2026〕13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洛阳市交通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洛阳市交通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推荐中标候选人和确定中标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河南省洛阳市交通事业发展中心南京至洛阳高速公路(汝阳至伊川段)改扩建工程施工项目
2、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复编号:洛采公开-2026-128
项目编号:洛直工施招标(2026)0277号
项目代码:2309-410000-04-01-546312
3、资金来源及预算控制金额:财政资金,本项目预算控制金额(最高投标限价)为:1377329304元,其中NLTJ-1标403720434元;NLTJ-2标447758269元;NLTJ-3标455652282元;NLJA-4标70198319元。
4、工程概况:项目起自G36宁洛高速洛阳市汝阳县与平顶山市汝州市交界处,止于伊川县彭婆镇彭婆枢纽立交北,路线全长约26.588公里,均位于洛阳市境内。全线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改扩建,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41.5米。新建和拼宽桥梁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一Ⅰ级,利用既有桥梁沿用原荷载标准,设计洪水频率:桥涵及路基1/100,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一2014)和有关规范执行。全线设置桥梁18座 (不含互通),涵洞10道,通道2处,天桥12座,渡槽3座;互通立交5处;收费站改建2处;停车区改建1处。
5、本次招标范围为南京至洛阳高速公路(汝阳至伊川段)改扩建工程施工招标(具体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全线机电工程及涉焦柳铁路桥段(长度305米)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6、项目地点:洛阳市境内。
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4个标段。其中:
NLTJ-1标(K692+947~K701+620)路线长度8673米,包含汝阳•杜康互通+汝阳北停车区复合式互通、大安枢纽互通、白沙枢纽互通和主线路基、路面、桥涵、防护排水及绿化、房建等工程;
NLTJ-2标(K701+620~K709+800)路线长度8180米(扣除涉铁段,实际标段长度7875米),包含伊川互通及主线路基、路面、桥涵、防护排水及绿化、房建等工程;
NLTJ-3标(K709+800~K719+535)路线长度9735米,包含彭婆枢纽互通和主线路基、路面、桥涵、防护排水及绿化等工程;
NLJA-4标(K692+947~K719+535)全线交通安全设施工程。
8、计划工期:36个月(以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时间为准),缺陷责任期24个月(自实际交工之日起计算)。
9、质量要求: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10、安全目标:安全生产零事故。
11、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本项目行业划型标准为建筑业。
12、评审和定标方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模式,定标方法采用“核查随机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相应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1、资质要求
NLTJ-1标、NLTJ-2标、NLTJ-3标: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NLJA-4标:投标人须具备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链接])”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1.2、主要人员要求
NLTJ-1标、NLTJ-2标、NLTJ-3 标
(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专业)执业资格证书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交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投标人处注册。
(2)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近5年(2021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竣工或交工日期为准)至少担任过1项7公里(含7公里)以上高速公路新建或改扩建工程的施工(含路基、路面、桥梁工程)项目经理(企业业绩与项目经理业绩可以重复)。
NLJA-4标
(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专业)执业资格证书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交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投标人处注册。
(2)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近5年(2021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竣工或交工日期为准)至少担任过1项26公里(含26公里)以上高速公路新建或改扩建工程的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企业业绩与项目经理业绩可以重复)。
NLTJ-1标、NLTJ-2标、NLTJ-3标、NLJA-4标项目总工要求: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注:
1.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总工(项目经理与项目总工不得为同一人)须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并承诺在本项目中标后未在任何在建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职务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提供到岗情况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十章投标文件格式)。
2.项目经理应附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链接])”中载明的、能够证明具有相关业绩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链接])”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并注明查询路径及交(竣)工证书。
1.3、业绩要求
NLTJ-1标、NLTJ-2标、NLTJ-3标:投标人业绩须满足近5年(2021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竣工或交工日期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7公里(含7公里)以上高速公路新建或改扩建工程(含路基、路面、桥梁工程)的施工业绩;
NLJA-4标:投标人业绩须满足近5年(2021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竣工或交工日期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26公里(含26公里)以上高速公路新建或改扩建工程的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业绩;
注:投标人应附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链接])”中载明的、能够证明具有相关业绩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链接])”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并注明查询路径及交(竣)工证书。
2、投标人近3年度每年(2023年至2025年)净利润大于零。(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以利润表中的净利润数据为准〕)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最多可对4个标段投标,只允许中一个标。
5、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投标:
(1)本次招标不接受最新年度信用评价等级被交通运输部或河南省交通运输厅确定为D级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投标。(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网页截图和承诺书 ,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十章投标文件格式)。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在“信用中国([链接])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链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任意一天在上述网站相关栏目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应当将查询结果清晰展开。评审时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链接])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任意一天在上述网站相关栏目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应当将查询结果清晰展开。评审时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提供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即可)
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链接]),点击“[链接]”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6年11月3日至2026年11月9日24:00,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链接]”,登录后,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3日09时20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开标十室。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或移动CA扫码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访问到[链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缴纳
执行洛发改公管〔2021〕2号规定。可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银行汇款等方式缴纳。其中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有关服务和货物招标项目免缴投标保证金。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有异议的,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投标活动需要投诉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诉或者直接向招标公告上公布的监管部门投诉。 注: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的的投诉,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内。行政监督部门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
八、中标通知书发放
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数据电文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
九、签订合同
招标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凭电子印章以数据电文形式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十、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洛阳市交通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洛阳市涧西区南昌路56号
联系人:段先生
电话:0379-63255868
代理机构:河南城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王城大道与开元大道交叉口西南角国宝大厦2506室
项目负责人:李城君
电话:15937922599
监管部门: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监管部门联系人:谷先生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1-87166787
2026年11月2日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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