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区排水防涝综合能力提升一期工程-光荣道(文化路-科学路)、阳光一号路(阳光二号路-兵工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青山区排水防涝综合能力提升一期工程-光荣道(文化路-科学路)、阳光一号路(阳光二号路-兵工路)工程施工项目代码:2310-150204-04-01-335092已经由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相关部门备案。招标人为包头市青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项目已由包头市青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核准、备案,批文名称:包头市青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青山区排水防涝综合能力提升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号:青发改审批字〔2023〕49号,招标项目资金来源政府投资。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资格后审的方式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包头市青山区
2、项目编号:B15
3、工程规模:阳光一号路(阳光二号路-兵工路)雨水临时管线工程,管径为D300,全长219米,光荣道(文化路-科学路)道路恢复工程,道路设计起点为文化路,终点至科学路,道路全长737.652米。待管线修建完成后对开槽范围进行道路恢复,其余部分进行罩面,恢复面积4327平方米。雨水管线工程:管径为D600,全长690米(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4、工期:65日历天
5、计划投资:48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同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②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内容,并确定联合体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
④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业绩均予认可,财务、信誉等其他要求需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全部满足;投标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牵头方名义投标,以牵头方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⑤支持央企与自治区建筑业企业、区外建筑业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自治区龙头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或者民营建筑业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工作量不低于联合体投标标段工作量的40%。
4.其他要求:无
四、投标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07月02日09:30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时间:2025年06月10日至2025年06月15日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明
电话:13611219639
邮箱:hezuozhaobiao@ 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