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5年度惠州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抽检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6月10日 0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MY-25CG-001
项目名称:2025年度惠州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抽检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107,21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2025年度惠州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抽检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107,21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交通工程质量监督抽检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107,210.00 | - |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须满足)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承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或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须满足)。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声明(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或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投标人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同时提供a.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b.《基本存款账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须满足)。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或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须满足)。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须满足)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2025年度惠州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抽检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2025年度惠州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抽检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须满足。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采购人直接监督的项目提供项目监理、 施工、工地试验室或与监理、施工单位有服务合同关系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须满足)。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1.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公路工程综合丙级及以上资质。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证书。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注: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须具有第1、2项其中一项资质,且均须符合第3项要求。)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1.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2个(含牵头人);2.联合体各方必须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的职责;明确联合体的授权代表;明确联合体之间共同的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登记及投标的有关事宜;3.联合体各方成员均为小微企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05月21日 至 2025年05月27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6月10日 0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中正国标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惠州市惠城区菊花一路真维斯办公大楼5楼)
开标地点:广东中正国标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惠州市惠城区菊花一路真维斯办公大楼5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30分钟,登录云平台通过“新供应商开标大厅”进行开标签到及投标文件解密,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惠州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江北文明一路交通大厦
联系方式:0752-28296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明粤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惠州仲恺高新区惠风二路5号口岸外商公寓二期(口岸综合楼)1层17号
联系方式:0752-310664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思慧
电话:0752-3106647
广东明粤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5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