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宝安区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1号新华保险大厦903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9月25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ZZ2025-QC0284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宝安区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93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3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备注 |
1 |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宝安区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 1 | 项 |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宝安区税务局现有物业主要包含办公物业和闲置物业两大部分,共22处物业,总管理面积共计约119186.64㎡。需要专业的物业服务方提供安保、保洁、消杀、绿植摆放、设施设备管理维护、安全巡查等服务。 | 无 |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为“一招三年、一年一签”项目。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合同生效之日起(不早于2025年11月1日)一年。采购人可根据项目需要、投标人的履约情况以及项目预算情况确定合同期限是否延长,总服务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合同期满后,在满足以下条件可续签第二、第三年度合同:(1)采购人新一年度项目采购预算获得批复;(2)中标人上一年合同服务经验收通过。不满足以上条件之一的,采购人有权单方不续签合同,且无需向中标人承担任何责任。投标人应按投标报价提供三年服务,并综合考虑投标成本及风险。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本项目由中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不得低于预算总额的30%,且该份额中由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60%,投标人须至少符合以下情形之一:(1)投标人为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投标人为中型企业或以上,以联合体形式满足本项要求,组成联合体的中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
(如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及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联合体投标的需同时提供联合体各方的证明材料;如果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为分公司则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其所属集团(或总公司)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出具的授权函或承诺书,但只接受直接授权,不接受逐级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不接受同一集团(或总公司)授权两家或以上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接受集团(或总公司)与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2)投标人在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在政府采购或建设系统内没有骗取中标、合同履约纠纷及重大安全及质量问题,不存在被政府有关部门明令取消投标资格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在公示期内的情况;与其他投标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联合体投标的需联合体各方均满足要求);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联合体投标的需联合体各方均满足要求);(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无不良信用记录(不良信用记录是指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由采购代理机构查询,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联合体投标的需联合体各方均满足要求);(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以联合体投标的供应商应当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牵头单位、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各方合同金额比例。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成员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组成联合体的成员2家或以上(含牵头方),牵头方必须是提供物业服务的投标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04日至 2025年09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1号新华保险大厦903
方式:现场获取或线上获取 (1)现场获取:投标人按以上时间和地点现场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提供加盖公章的《购买标书登记表》),逾期不予受理。 (2)线上获取:投标人通过邮件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报名时间以我司邮箱收件时间为准(我司邮箱:qtszzzzb@163.com),逾期不予受理。需提供以下资料: 加盖公章的《购买标书登记表》(下载地址:www.szzzt.com 首页“下载中心”)。
售价:¥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9月25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9月25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1号新华保险大厦903深圳市中正招标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1)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2)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shenzhen.chinatax.gov.cn);
3)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szzzt.com)。
相关公告在以上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宝安区税务局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82号
联系方式:黄小姐,0755-277882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1号新华保险大厦903
联系方式:林先生,0755-830266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先生
电 话:0755-830266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