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梅县小池水厂取水口更新改造工程前期工作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HBXC-202601QG-00100100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HBXC-202601QG-001001001 | ||||||||||||||||||||||||||||||
|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黄梅县小池水厂取水口更新改造工程前期工作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已由湖北小池滨江新区管委会行政审批局以池政审【2025】2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小池清泉供排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及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招标人为湖北小池清泉供排水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健坤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黄梅县小池镇。 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取水工程、输水工程和信息化工程。(1)取水工程,更新改造取水泵站1座。新增取水规模3.5万m?/d,即改造后的取水规模达12.5万m?/d。(2)输水工程,新建原水管(取水头部设施至水厂)2.30公里。其他:/ | ||||||||||||||||||||||||||||||
|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本项目主要招标内容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承担黄梅县小池水厂取水口更新改造工程前期工作全过程工程咨询,包括项目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水土保持专题、防洪影响评价、可能涉及的通航专题和涉河建设方案专题报告(以项目审批实际需求为准);工程测量及地质勘察;以及提供施工现场服务、竣工验收等全阶段的勘察设计服务工作,施工现场配合及变更等后续协调服务,以及保证设计成果通过相关部门的评估、审查、验收而提供的全部技术服务。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3-01。其中:签订合同后45日历天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稿),75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成果,12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阶段勘测设计成果编制服务并满足招标人要求,施工图设计进度满足施工进度要求,其他专题报告的提交满足工程审批立项及开工要求。现场服务及后续服务期限为工程竣工验收之日止。 | ||||||||||||||||||||||||||||||
| 2.3其他:/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持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的单位;3.1.2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①+②资质:①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3.1.3项目负责人资格:拟投入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牵头单位人员)具有水利相关专业或给水排水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3.1.4业绩要求:投标人作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或联合体牵头人2021年01月01日至今至少承接过一项供水工程或者给水工程或者引调水工程设计项目(包含新建及改扩建项目)(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或合同协议书扫描件);3.1.5信誉要求:1. 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2. 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水(或住建、或公共资源交易)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3. 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 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EF%BC%89%E5%88%97%E5%85%A5%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5%90%8D%E5%8D%95%E3%80%82%3Cp%3E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总数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都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见格式),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投标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以多个投标人身份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6其它要求:无 | ||||||||||||||||||||||||||||||
|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 ||||||||||||||||||||||||||||||
|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1月21日至2026年01月26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 | ||||||||||||||||||||||||||||||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2月10日 09时30分 6.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 7.投标相关事宜 | ||||||||||||||||||||||||||||||
| /。 | ||||||||||||||||||||||||||||||
| 8.评标办法 |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实施招投标,定标方法采用投票表决法(票决数量法)。 | ||||||||||||||||||||||||||||||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 10.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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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1月20日 |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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