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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高新区红草园区基础设施八期项目一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汕尾市 其他 2026年0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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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高新区红草园区基础设施八期项目一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307-441500-04-01-449871

投资项目名称

汕尾高新区红草园区基础设施八期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汕尾高新区红草园区基础设施八期项目一标段施工

标段(包)名称

汕尾高新区红草园区基础设施八期项目一标段施工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位于广东省汕尾高新区红草园区范围内。

资金来源

由债券资金安排解决

资金来源构成

由债券资金安排解决

招标范围及规模

项目建设规模:项目建设内容包含3条支路和1处路口改造工程,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等,具体建设规模为:

(1)中心支路:园区支路,双向两车道,全长约581m,宽18m。

(2)文体路东段:园区支路,双向两车道,全长约492m,宽18m。

(3)中园支路:园区支路,双向两车道,全长约297m,宽12m。

(4)路口改造工程:路口改造面积约22466㎡。

招标范围:工程施工范围包括工程内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以及该项目施工到竣工验收全过程的施工服务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的质量保修,保修期限执行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或以上。

招标内容

汕尾高新区红草园区基础设施八期项目一标段项目建设内容包含3条支路和1处路口改造工程,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等,具体建设规模为:

(1)中心支路:园区支路,双向两车道,全长约581m,宽18m。

(2)文体路东段:园区支路,双向两车道,全长约492m,宽18m。

(3)中园支路:园区支路,双向两车道,全长约297m,宽12m。

(4)路口改造工程:路口改造面积约22466㎡。(具体内容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工期(交货期)

780日历天,其中施工工期720日历天,竣工验收期60日历天,工期自开工通知书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

最高投标限价

?82756000.00元(大写人民币捌仟贰佰柒拾伍万陆仟元整)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1 法人资格

①投标人为独立法人:

A.投标人非事业单位的,须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税务登记证,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须提供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B.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则须具有合格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 

②投标人为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的,须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合格有效授权,须提供授权书等证明文件。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1.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1.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注:①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②投标人的资质证书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文件规定的,该资质证书有效。

1.2.2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2.2.1 联合体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1.2.2.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投标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1.2.2.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1.2.2.4 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其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1.2.2.5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协调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工程款的支付(联合体协议书中对收款方式另有约定的除外)。

1.2.2.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 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 联合体各方。

1.3 投标人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1.4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如是联合体,应为联合体各方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

1.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承担总工程量比例高的提供,比例相同时,承担主体工程的一方提供)。

1.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有效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证书扫描件或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1.5.2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人员处于锁定状态项目的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投标人如存在以上情形,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全部由该投标人承担。

1.5.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3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1.5.4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的后果,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1.6 对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的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占总工程量比例高的提供,比例相同时,任意一方提供)。

1.6.1 对拟派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

1.6.2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3个月)为拟派技术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1.7 对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员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由施工资质高的一方提供,同一施工资质等级的由任一方提供)。

1.7.1 对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员的要求:专职安全人员2名(或以上),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3个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备注:以上人员在本项目必须一人一岗不得兼职。

1.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成员均须符合)

1.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1.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1.8.4 投标人若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注:上述信誉要求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诚信投标承诺书》,详见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EF%BC%89%3C/p%3E%3Cp%3E%E6%B1%95%E5%B0%BE%E5%B8%82%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7%BD%91%E5%9D%80%EF%BC%9Ahttps://www.shanwei.gov.cn/swggzy/)%3C/p%3E%3C/td%3E%3C/tr%3E%3Ctr%3E%3Ctd width="98">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开始时间

2026年01月22日00时00分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6年02月11日10时00分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6年02月11日10时00分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人需登录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标。具体系统投标操作指南详见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汕尾市)-服务指南栏目内的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需先办理数字证书(已办理的无需重复办理),投标人可选择现场办理实体数字证书(办理地点:汕尾市市民服务广场三楼),也可选择网上办理移动数字证书,相关数字证书办理指南详见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汕尾市)-服务指南-企业登记办理指引栏目,按照相关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引办理。

开标时间

2026年02月11日10时0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开标地点

汕尾市市民服务广场三层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型开标室K205D100(322)

发布公告媒介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https://***/swggzy/%EF%BC%89%3C/p%3E%3C/td%3E%3C/tr%3E%3Ctr%3E%3Ctd width="98">

招标人

汕尾市代建项目事务中心

联系地址

汕尾市市民服务广场(城区东涌镇站前横四路23号)11楼汕尾市代建项目事务中心

招标联系人

黄德发

联系电话

0660-3693983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国和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18楼

招标代理联系人

韦小姐/杨工

联系电话

020-37625112

招标监督机构

汕尾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电话

0660-3446966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1.该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即线上开标、评标),投标人需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制作完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无须提交纸质投标文件)。

2.该项目为线上(不见面)开标,开标会议按开标的时间,在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进行,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参加线上开标,未在线上准时参与开标,视为默认同意开标结果。

3.投标人可登陆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login)%E2%80%9C%E9%80%89%E6%8B%A9%E5%BB%BA%E8%AE%BE%E5%B7%A5%E7%A8%8B%E4%BA%A4%E6%98%93%E2%80%9D%E2%86%92%E2%80%9C%E9%80%89%E6%8B%A9%E5%BC%80%E6%A0%87%E8%AF%84%E6%A0%87%E8%8F%9C%E5%8D%95%E2%80%9D%E2%86%92 “选择开标评标子菜单”→找到对应项目,点击“开标会议”查看项目开标过程。

4.开标过程中如有异议,在异议阶段,点击“提出异议”,如无异议,点击“开标确认”,异议时间结束未点击“开标确认”和未点击“提出异议”,视为认同开标结果。

5.建议各投标人使用 360 浏览器极速模式和谷歌浏览器观看开标会议。

6.答疑时间: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10日前,通过登录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提问,逾期不再受理,按收到时间为准,招标人应当自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

7.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即视为送达所有投标人。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为准。

8.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9.中标单位须在接到中标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提供5套纸质版的投标文件给招标人,提供纸质版的投标文件须与开标时递交的电子版的投标文件一致并加盖骑缝章以及封面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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