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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十一局曾都区北郊卫生院污水一体化处理设备系统询价采购公告

随州市 询价采购 2026年0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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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询价采购公告

中铁十一曾都区北郊卫生院污水一体化处理设备系统询价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ZT1104-XJ-2026-013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物资设备集中采购中心就十一局曾都区北郊卫生院污水一体化处理设备系统组织询价采购,诚邀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及询价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随州分公司随州市曾都区北郊卫生院曾都经济开发区分院(二期)工程项目经理部建筑面积35660.71㎡,地上计容建筑面积27580.92㎡,地下室1层,建筑面积8079.81㎡,其中隔离中心共10层,建筑面积16400㎡,精神卫生中心大楼共9层,建筑面积10844.42㎡,垃圾房及人防楼梯195.44㎡,变配电站141.04㎡。本工程主要包括基础、主体、装饰装修施工,及二期范围内室外管网、绿化、道路及围墙等施工,计划投资18276.54万元。

1.2询价内容 详见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必须是“中国铁建云链平台”注册并通过审核的供应商。

2.2本次询价采购不接受被列入“2025年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

2.3供应商在报价时,如是法定代表人签字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法人授权代理人签字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4询价响应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拟采购物资及相关要求

3.1拟采购物资一览表

序号

物资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项目

名称

交货地址

交货日期

1

污水一体化处理设备系统

250m³

1

曾都区北郊卫生院

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六间草屋村北郊卫生院二期工地

2026/1/5至

2026/1/31

3.2技术规格书:

(一)技术要求:

1、污水处理设备技术要求

设备处理量需匹配医院日均污水产生量250m³/d,出水水质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预处理标准;消毒单元采用含氯消毒粉进行消毒;主体材质为碳钢材质,作防腐防锈处理,设备需全密闭设计,防止泄漏和异味扩散;配备自动控制系统。

2、在线监测设备技术要求

实时监测 pH、COD、氨氮、余氯、流量、数采仪、自动采样器关键指标;采用模块化设计,支持RS485或4-20mA 信号输出;数据存储容量≥1年;传感器具备自动校准功能;通过CMA/CNAS 认证,数据可上传至环保部门监管平台。

3、除臭设备技术要求

采用活性炭吸附工艺,设备风量范围 5000m³/h;适用于污水处理站;管道收集及活性炭箱体采用304不锈钢材质。

(二)投标人应提供的技术资料

1、营业执照,营业范围需有水污染治理或污水处理设备、及相关行业资质。

2、具备湖北省环境污染治理证书乙级资质。

3、类似项目业绩,如有,提供近3-5年业绩证明。

4、提交完整的技术方案。

5、提交质保承诺书。

6、其他

(三)合同交货计划

2026年1月31日施工完毕并验收合格

(四)标物资详细的运输和供应方案

投标方自行运输原材料并安装到位,验收合格。

(五)验收要求

设备验收在安装调试后进行,由投标人邀请第三方有资质监测机构对医院废水废气进行环境监测,出具合格的CMA监测报告,即视为验收通过。

移交全套技术资料,并提供免费培训。

质保期内,投标人负责免费维修;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3.3结算和付款

3.3.1采购物资报价规则:

固定价格

3.3.2付款方式

(1)货款支付方式: ☑银行转账( 100  %)

□铁建银信(   %),兑付期限为:    个月

□银行承兑汇票(   %),兑付期限为:    个月

□商业承兑汇票(   %),兑付期限为:    个月

□其他建行E信通(  %),兑付期限为:   个月

票据贴息费用由 投标方 承担。

(2)付款周期:买方在双方对账结算并收到正规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起 360天内支付该批物资货款金额的 70 % , 720天内支付至 95 %,剩余 5 %于 790 天内付清。延期付款宽限期7个工作日。

(3)逾期付款约定:如发生逾期付款,逾期支付利息=未付款货款金额×逾期资金占用费率。逾期资金占用费率以同期一年期LPR为基准。

3.4拟采购物资相关的要求

3.4.1本次询价为整体采购,询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到站价和运距,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收到报价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3.4.2交货期: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期限内全部运抵交付。

3.4.3供货地点: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六间草屋村北郊卫生院二期工地。

3.4.4询价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产品的质量保证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询价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最新相关国家标准、部颁标准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并且提供相关检验检测报告。

3.4.5采购方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有权对成交产品的结构、规格做适当调整,调整内容将以工作联系函形式提前发至供应商。

3.4.6售后服务:本批采购货物若在验收阶段出现不符合规格或质量标准,供应商必须接受退货要求,并在采购人规定期限内等量补运合格产品,若未按时交付影响采购人使用,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后续经济损失。

3.4.7报价方不得虚报各项技术指标,所供货物若不能符合技术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全额退还货款,并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3.4.8验收方法及标准

(1)验收依据:询价采购文件、厂家货物技术标准说明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

(2)货物验收:货物运抵采购人指定交货处后由双方对照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进行验收。

四、报价文件递交

4.1此次报价供应商需制作电子报价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线上递交报价文件。

4.2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191600

4.3报价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供应商须登录该平台,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报价文件资料的上传。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上同时发布。

联系方式

1.采购组织单位: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物资设备集中采购中心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佳园路21号

联 系 人:周毅

联系电话:18373728123

电子邮件:1103325431@qq.com

2. 采购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随州分公司随州市曾都区北郊卫生院曾都经济开发区分院(二期)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    址: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六间草屋村北郊卫生院二期工地

联 系 人:李瑞

联系电话:13563902986

电子邮件:117658187@qq.com

   2026年1月5日

第二章 供应商报价

致:(采购人)

我公司已经仔细阅读了十一局曾都区北郊卫生院污水一体化处理雄询价采购文件(采购编号:ZT1104-XJ-2026-013),并接受贵单位在询价采购中的要求。现按照询价采购文件中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充分、如实、准确地向贵方回复,若中标我方将以此作为提供该物资及服务必须严格遵循的合同条件的组成部分,现将报价情况如下: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含税出厂价(元)

含税运杂费(元)

含税到站单价(元)

税率

含税到站合价(元)

运距

1

2

3

4=2+3

5

6=1×4

1

污水一体化处理设备系统

250m³

1

合价(元)

备注:以上报价为到采购人工地的交货价,包括物资材料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检测费、保险费、税费、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

我方同意此报价函在30天内有效,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接受中标。我方郑重保证,此报价函中的所有内容及提供给采购人的所有证明文件和资料是真实的、准确的,一旦发现上述资料和信息的失实和错误,贵方将有权宣布本单位投标作废。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2.企业资质文件

                                    报价单位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日  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材料采购询价采购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日  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件2:资质文件复印件

供应商应附本单位资格、物资的检验或认证等材料的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生产许可证、检测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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