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安吉匠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安吉众村联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安吉众村联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标准厂房弱电和智能化配套设施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磋商项目编号:AJJXZX2025-026
二、磋商项目:安吉众村联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标准厂房弱电和智能化配套设施采购项目
三、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项目)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五、磋商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工作范围简述 | 预算金额 |
1 | 安吉众村联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标准厂房弱电和智能化配套设施采购项目 | 包括监控系统、门禁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综合管路系统、第三方平台接入、后期机房移位、UPS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 50万元 |
备注 | 1、本项目采购预算价为50万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预算价,否则为无效投标。 2、工期:合同签订后,收到采购人供货安装通知后60天内安装调试完毕、竣工验收合格。 3、本项目报价需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设计费、系统建设费、设备费、材料费、人工费、运输费、保险费、运输装卸、成品保管费、安装调试费、检验试验费、售后服务、税费、利润、招标代理费、第三方平台接入费、验收等全部一切费用。 4、本磋商文件中采购的数量为预估数量,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平面图结合招标需求自行进行深化设计。如招标清单中若有附件或工程量遗漏影响设备安装运行的,投标供应商应当根据自身的深化设计图纸进行数量调整后进行报价,但不得增项,并把所有费用考虑进投标总价中。投标人提供的清单数量应与自身深化设计图纸一致。 5、实际供货安装以实际使用量为准,实际结算金额=实际使用数量×成交单价的合计。但实际使用数量以不超过合同数量的10%范围为准。 6、成交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的实际需求,在成交后15天内提供相关产品检测(检验、型式检验)报告、证书等复印件,同时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投标产品进行功能检测。 7、成交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的实际需求,在成交后15天内提供深化设计图纸。 8、其他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至本项目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
七、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竞争性磋商文件报名/发售时间:2025年4月29日至2025年5月9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报名/发售地点:安吉匠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省安吉县昌硕街道天目中路531号)。
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4、报名方式:本项目接受电子邮件或邮寄形式报名(同时接受现场报名),报名前事先电话联系代理公司。如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请将报名资料上传至819964698@qq.com,联系人:俞志昂,联系电话:0572-5210322。
5、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5月15日上午09:00时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浙江安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安吉县昌硕街道天荒坪中路398号)第2开标室(三楼305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5月15日上午09:00时整
开标地点:浙江安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安吉县昌硕街道天荒坪中路398号)第2开标室(三楼305室)。
十、投标保证金:
本次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0000元。缴纳时间应于开标前到帐,可用银行汇款、网银汇款等形式缴入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安吉匠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支行营业部
帐 号:33050164712700000706
十一、本次采购有关信息刊登在: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anji.gov.cn/)
十二、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招标采购单位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答复,并通知所有认购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磋商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质疑和投诉需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范本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中“下载专区”内下载,质疑时供应商需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环节的质疑。
2、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成交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招标采购单位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3、质疑联系人:周鑫顺,联系电话:0572-5210271。
4、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按次序纵向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并满足本公告中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A、报名表;
B、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副本复印件一份;
C、供应商最近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D、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联系方式;
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十三、采购代理费用:
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支付。
十四、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
十五、投标注意事项
投标人应当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六、采购人、采购监管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安吉众村联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田忠根 联系电话:15606828835
地址:浙江省安吉县银湾村
2、采购代理机构:安吉匠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俞志昂/孙颖 联系电话:0572-5210322 0572-5210293
地址:浙江省安吉县昌硕街道天目中路531号
3、采购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递铺街道纪工委联系电话:0572-5025649
地址:浙江安吉县附件信息:- AJJXZX2025-026报名表.doc(37.5 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