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宝清县大豆单产提升工程项目补充设计已由双农局[2025]1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宝清县农业项目发展中心,资金来源为超长期国债资金。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宝清县农业农村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4年宝清县大豆单产提升工程项目补充设计
2.2项目概况
2.2.1建设内容:①机电井44眼;②水泵及配套,其中水泵44套、井房(玻璃钢井房)44座、柴油发电机(30KW)44台,配电箱-与水泵配套(含软启动)44套。(以实际发布工程量清单为准)。
2.3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3月30日前完工
2.4建设地点:位于宝清县七星泡镇(红峰村、解放村、三合村、巨宝村、中红村、永兴村、西太村)、青原镇(卫东村本东屯、本北村、兴业村、兴东村、青山村、兴旺村、永红村、本德村、东富村)、宝清镇(建设村、双泉村、十八里村、四新村、红新村北山屯)、万金山乡(万隆村、兴国村)、小城子镇(梨南村、梨北村、太平村、小城子村东泉屯)、夹信子镇(勇进村勇跃屯、夹信子村)、尖山子乡(东红村、东青村、东风村、东明村、东鑫村东源屯)、朝阳镇(东兴村)、龙头镇(龙头村西龙屯、东龙村)、种畜一分场、种畜二分场、果树二分场。共涉及9个乡镇37个行政村及3个企事业单位。
2.5质量标准: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全部工作内容。
2.7招标控制价:3886433.81元
2.8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已按照建市【2020】94号文件更换资质证书的,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不存在资质挂靠、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提供近3个月(2025年08月-2025年10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如提供信息不实,其投标将被否决。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应未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须按照招标人要求进行实名制登记并进行人员驻场;
3.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
(1)项目管理机构配置应满足本项目最低配备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技术负责人须提供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质量员须提供岗位证书,安全员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2)在施工过程中,如不满足施工要求,招标人有权利要求中标人增加管理人员,中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增加本企业在职施工人员(提供承诺,格式自拟),以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不得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管理人员,须按照招标人要求进行实名制登记并进行人员驻场。
3.4 近三年(2022年09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均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 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5 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 投标人须承诺如中标将严格落实农民工权益保障相关文件要求,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格式自拟);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登记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EF%BC%89%E8%BF%9B%E8%A1%8C%E7%94%A8%E6%88%B7%E6%B3%A8%E5%86%8C%E3%80%81%E5%8A%9E%E7%90%86%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F%BC%8C%E4%BD%BF%E7%94%A8%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7%99%BB%E5%BD%95%E2%80%9C%E9%BB%91%E9%BE%99%E6%B1%9F%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7%BD%91%E2%80%9D%E4%B8%8A%E7%9A%84%E2%80%9C%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2%80%9D%EF%BC%8C%E4%B8%8B%E8%BD%BD%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5%8F%8A%E5%B7%A5%E7%A8%8B%E9%87%8F%E6%B8%85%E5%8D%95%E3%80%82%E4%B8%8B%E8%BD%BD%E6%97%B6%E9%97%B4%E4%B8%BA2025%E5%B9%B410%E6%9C%8831%E6%97%A500%E6%97%B600%E5%88%86%E8%87%B32025%E5%B9%B411%E6%9C%8807%E6%97%A500%E6%97%B600%E5%88%86%EF%BC%88%E5%8C%97%E4%BA%AC%E6%97%B6%E9%97%B4%EF%BC%8C%E4%B8%8B%E5%90%8C%EF%BC%89%E3%80%82%3C/p%3E%3Cp%3E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1日09时00分,开标时间为2025年11月21日09时00分。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该项目为线上提交投标文件、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7、踏勘现场及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EF%BC%89%E4%B8%8A%E5%8F%91%E5%B8%83%E3%80%82%3C/p%3E%3Cp%3E
9.其他
9.1 为切实减轻投标人资金占用负担,鼓励投标人使用电子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申请流程详见“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
9.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局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监 督 人:宝清县农业农村局
联 系 人:那禄儒
电 话:0469-5166700
招 标 人:宝清县农业项目发展中心
地 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
联 系 人:崔记杭
联系电话:0469-5166710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昀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爱建路8号3层327号
联 系 人:金女士、陈女士
电 话:0451-84213003
电子邮件:ytgcgl2024@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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