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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项目编号 :JH25-210103-00098
二 、 项目名称:沈河区渣土管控及清运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渣土管控
供应商名称:沈阳奉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沈阳市沈河区小南街222号
中标(成交)金额:2,385,030(元)
评审总得分:81.8(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沈河区渣土管控及清运服务(C13040000市容管理服务)
服务范围:对沈河区东陵、马官桥、南塔、泉园、五里河街道办事处区域渣土乱排放行为提供管控服务,同时对存量、增量渣土进行应急清运,根据工作需要此次招标分2个包组,具体如下: 1包组计划采购金额250万元(以实际中标为准),对沈河区东陵、马官桥、南塔、泉园、五里河街道办事处区域渣土乱排放行为提供管控服务;
服务要求:项目概况:投标人完成对沈河区东陵、马官桥、南塔、泉园、五里河街道办事处区域内的渣土管控服务工作;完成市区考核的精细化管理、创城、创卫等应急任务中存量及权属不清的增量渣土清运服务工作。提供自有管控车辆不少于25台(包括车辆保险、维修、保养等费用,其中巡查车辆20台,具备查扣物品装载能力货运车辆5台),升级维护执法局渣土管控视频监控探头12个,升级维护监控大屏及相关设备,提供移动可回收视频收集设备不少于5台,提供集群通讯设备不少于30部,提供专职巡查人员不少于8人,对沈河区东陵、马官桥、南塔、泉园、五里河5个街道办事处区域内特别是重点点位、重点时段(夜间)的渣土巡查服务,并形成巡查报告。 2.中标人提供全年每天24小时不间断的管控服务,对发现渣土排放行为及时制止,必要时可以通知采购人派执法队伍到场处置,对因中标人管控不及时造成的渣土排放问题,由中标人负责清运、消纳,所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24小时随叫随到,保证工作正常开展。 3. 管控车辆限定新能源品牌车型:新能源车辆续航里程,巡查车辆不少于500公里,可提供货运车辆不少于300公里,喷涂标识,安装标志灯具。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后一年。
服务标准:4.中标人负责提供管控人员的各项费用。 5.中标人负责视频监控设备、集群通讯设备网络搭建费用使用租金。 6.中标人要做好必要的安全防护工作,负责所有人员、车辆的安全监管;管控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包括人身安全事故和车辆伤害路人及围观人群等情况)的责任全部由中标人负全责。 7、中标人完成采购人指定地点渣土清运工作,提供具备建筑垃圾清运资质的运输车辆,排放至合法的建筑垃圾收纳场所,中标人对工作区域需进行地面平整、降尘等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少对周边空气质量的影响。 8.中标人进驻施工现场进行施工作业,事先要征得采购人同意。对施工现场地下和周围的各种设施需采取有效保护措施,如造成损坏及由此引发的人身安全事故,由中标人承担一切后果。 9. 施工技术人员、工人等特殊岗位及工种,须持证上岗,中标人必须现场设置安全员。 10.做好安全防护工作,所有安全器材全部到位后方可动工;现场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包括人身安全事故和施工中伤害路人及围观人群等情况)的责任全部由中标人负全责。 11.按采购人要求清运指定区域内的渣土。对于保留设施及建筑须采取必要的防护,保证其在施工过程中不受损坏;施工过程中损坏周围建筑物、设备设施所需要的赔偿和修理全部由中标人负责。因施工破坏的公共设施,由中标人负责修复或赔偿。 在清运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安全操作程序操作,杜绝野蛮施工,清运现场如出现人身伤亡的意外事故均由中标人无条件负责。中标人为清运工人交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因野蛮施工出现的问题由中标人自负。 在履约过程中,中标单位的清运车辆必须外观整洁,车况良好,并符合政府部门的有关机动车尾气、噪音等各项指标规定的检测标准,做好防污染措施,车辆在行驶过程中,不得沿途散落、遗漏垃圾。中标单位应自觉维护招标单位在公众中的良好形象,严禁在清运过程中分解垃圾或从事招标单位授权范围以外的事宜.采取必要的降噪措施,减少施工噪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采取相应防尘措施,尽量减少出现粉尘。注意防火安全,消除火灾隐患;对工程中可能会使用的易燃易爆的设备派专人看护管理。由中标人负责提供建筑垃圾专用运输车辆,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作业方式及过程应遵守有关规定,运送至合法的建筑垃圾收纳场消纳;施工结束的作业场地,不应留下任何安全隐患。 清运机械及施工人员等由中标人负责,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石玉敏、刘昱、韩玲玲、马春蕾(包组编号:001)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沈河区城市建设综合行政执法中心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文富北路66号
联系方式:241481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沈阳市沈河区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万柳塘路111号
联系方式:024-232179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阳市沈河区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电 话:024-23217916
十、附件
采购文件:执法局渣土管控及清运25.12.11.doc
客服电话
18638718366 / 15038246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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