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永兴化工园区新材料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补遗书02
致各投标人:
现对雅安永兴化工园区新材料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14 其他要求” 作如下调整:
调整前: 9.14.1 工程变更的管理:根据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雅经开办〔2023〕7号)、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直属国有企业投资基础设施类项目工程变更实施细则》的通知(雅经开管委〔2023〕32 号)、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经开区重大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工作机制》的通知以及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后续如有新的管理办法或规定,按照新管理办法或规定执行)。
| 调整后: 9.14.1 工程变更的管理:根据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雅经开办〔2023〕7号)、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直属国有企业投资基础设施类项目工程变更实施细则》的通知(雅经开管委〔2023〕32 号)、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经开区重大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工作机制》的通知、四川雅州新区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印发《四川雅州新区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变更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雅州集团发〔2025〕2号)以及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后续如有新的管理办法或规定,按照新管理办法或规定执行)。 |
2、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15.3.1 变更的提出”作如下调整:
调整前: (4)收到变更指示后,承包人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变更报价书,并根据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雅经开办〔2023〕7号)、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直属国有企业投资基础设施类项目工程变更实施细则》的通知(雅经开管委〔2023〕32 号)、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经开区重大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工作机制》的通知以及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后续如有新的管理办法或规定,按照新管理办法或规定执行)。 工程变更根据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雅经开办〔2023〕7号)、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直属国有企业投资基础设施类项目工程变更实施细则》的通知(雅经开管委〔2023〕32 号)、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经开区重大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工作机制》的通知以及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后续如有新的管理办法或规定,按照新管理办法或规定执行)。 | 调整后: (4)收到变更指示后,承包人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变更报价书,并根据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雅经开办〔2023〕7号)、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直属国有企业投资基础设施类项目工程变更实施细则》的通知(雅经开管委〔2023〕32 号)、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经开区重大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工作机制》的通知、四川雅州新区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印发《四川雅州新区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变更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雅州集团发〔2025〕2号)以及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后续如有新的管理办法或规定,按照新管理办法或规定执行)。 工程变更根据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雅经开办〔2023〕7号)、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直属国有企业投资基础设施类项目工程变更实施细则》的通知(雅经开管委〔2023〕32 号)、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经开区重大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工作机制》的通知、四川雅州新区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印发《四川雅州新区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变更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雅州集团发〔2025〕2号)以及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后续如有新的管理办法或规定,按照新管理办法或规定执行)。 |
3.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15.3.2.5 发包人提出的工程变更”作如下调整:
调整前: 15.3.2.5 发包人提出的工程变更,均应根据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雅经开办〔2023〕7号)、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直属国有企业投资基础设施类项目工程变更实施细则》的通知(雅经开管委〔2023〕32 号)、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经开区重大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工作机制》的通知以及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中工程变更的规定,完善相应的申请审批手续后,才可按合同约定予以实施和结算,不完善申请审批的工程变更,发包人可予以拒绝,相应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 调整后: 15.3.2.5 发包人提出的工程变更,均应根据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雅经开办〔2023〕7号)、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直属国有企业投资基础设施类项目工程变更实施细则》的通知(雅经开管委〔2023〕32 号)、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经开区重大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工作机制》的通知、四川雅州新区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印发《四川雅州新区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变更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雅州集团发〔2025〕2号)以及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中工程变更的规定,完善相应的申请审批手续后,才可按合同约定予以实施和结算,不完善申请审批的工程变更,发包人可予以拒绝,相应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
4、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修改为:2025年12月23日10时30分。
5、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修改为:2025年12月22日17时00分。
6、凡发布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设置涉及上述相关时间的条款内容,均作相应调整。
7、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雅安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天新合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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