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_@_@廊坊市药品检验所药品检验检测设备采购项目#_@_@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特定资格: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质和专业技术能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4.本项目采购内容:微量分析天平(百万分之一),薄层色谱成像仪,实验室温湿度监测系统。 5.需要实现的主要功能或目标:满足药品检验工作要求,提升检验检测能力。 6.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等:设备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或生产企业相关标准。 7.采购标的数量:微量分析天平(百万分之一)1台,薄层色谱成像仪1台,实验室温湿度监测系统1套。 8.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内。 9.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_@_@870300#_@_@2026-11#_@_@ #_@_@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廊坊市药品检验所 2026年01至12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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