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子湖区可回收垃圾店收司运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JQXM-ZFCG-2025-006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420702-2025-00098
三、项目名称
梁子湖区可回收垃圾店收司运服务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鄂州市贤瑞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湖北省鄂州市粱子湖区太和镇金坜村高家咀湾 22 号
中标(成交)金额:171.530000(万元)
综合评分法:80.67(分)
服务类 |
名称:梁子湖区可回收垃圾店收司运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12个月(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审小组成员
肖银枝,胡俊梅,王燕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5-08-07
2、评审地点:鄂州市梁子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鄂州市梁子湖区梧桐湖园区东湖高新创意城B01栋二楼)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 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标准计取。
2、收费金额:2.0722(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中标人须提交纸质投标文件3份,中标人提交的纸质投标文件应当与投标时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 。2、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并附相关证据材料。质疑供应商对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供应商须在规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本项目成交结果的质疑)3、中小微企业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即可“零担保、零抵押”自主选择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合作金融机构承诺为中标供应商提供融资绿色通道,采购人承诺及时做好政府采购合同公开和合同备案。具体融资事宜由中标供应商与合作金融机构进行洽谈、办理。合作金融机构:各国有商业银行鄂州市分行、中信银行鄂州支行、邮政储蓄银行鄂州市分行、湖北银行鄂州分行、汉口银行鄂州分行、鄂州农村商业银行。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鄂州市梁子湖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本级
地址:梁子湖区太和大道 98号
联系方式:133778077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鄂城区凤凰街道世纪阳光西门对面
联系方式:0711-38986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0711-3898668
